•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0-00122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0〕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8-31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的通知
    时间:2010-09-10 00:00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终身教育发展,根据《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9号,见附件一)和《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的通知》(闽终教委[2010]4号,见附件二)的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0年的"9·28终身教育活动日", 是我省第6个终身教育活动日,也是《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实施五周年纪念日,并且是自2005年以来全国一年一度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临近的时间(2010年10月)。今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的主题是:"学习让生活更美好"。
      二、活动时间、形式
      9月28日前后,各地、各部门可采取座谈会、论坛、讲座、演讲、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开展终身教育宣传等系列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今年福建省"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宣传表彰活动的省主会场设在泉州市鲤城区,各地、各部门要抓住机遇,高度重视"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围绕"学习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宣传活动方案;在活动组织中要注重活动效果,培育活动载体,展示终身学习的成果。各地、各部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期间的活动方案,请于8月20日前报送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联系电话:22837967 联系人:卢坚放 电子邮箱:lujf7772003@yahoo.com.cn)。
      (二)要努力拓展终身教育的宣传手段和渠道,进一步用好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册(页)等方式,丰富终身教育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面。
      (三)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继续与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终身教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终身教育的宣传新闻和节目,广泛传播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理念。
      (四)9月25日前,在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会公益性场馆悬挂宣传终身教育的标语。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电子文稿)
      附件二:《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的通知》(电子文稿)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二○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终身教育 通知
    抄 送: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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