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0-00002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1-19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展示中职学校的教学成果,引导中等职业学校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对师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提高我市服装专业师生的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服装制作与模特技能竞赛,现将有关服装制作与模特技能竞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比赛内容和组队要求
(一)学生组:
A、服装制作与缝制项目
比赛内容:1、服装电脑款式图绘制与CAD制板;2、服装缝制。
B、服装模特表演项目
比赛内容:1、泳装表演展示;2、生活装表演展示;3、礼服表演展示。
(二)教师组
服装制作与缝制项目(设计类与工艺类)
A、设计类比赛内容:1、服装款式设计;2、服装电脑效果图绘制;3、服装CAD制板。
B、工艺类比赛内容:1、服装CAD制板;2、服装缝制。
(三)组队要求:
1、我市开设服装专业的中职学校必须组织代表队参赛。学生服装制作与缝制项目每队3人,模特表演项目每队3人,教师选手每校3人(设计类与工艺类可兼报)。参加2009年国家技能大赛获师生三等奖以上的学校或市赛承办校可多选派一个队参赛。各校需指定领队教师1名,以便联系。
2、参加各项竞赛必须由同一位选手完成指定的竞赛内容。
二、参赛对象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选手的资格认定委托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把关。
三、竞赛规程
竞赛实施规程见附件一。
四、竞赛时间、地点:
1、竞赛时间:2009年3月20~21 日二天。3月19日(星期五) 下午17:00前晋江金井镇文头商务酒店报到,3月20日上午8点30分开始比赛。
2、竞赛地点:晋江职业中专学校,校址: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旁边--金井汽车站直走200米见校牌拐入(乘坐汽车直达金井的,要求在职校路口停车)。
五、奖项设置
1、奖项:
学生组:服装制作与缝制项目和模特表演项目。
教师组:服装制作与缝制项目(设计类与工艺类)。
2、各项目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同时设优秀奖若干。
3、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证书。如在同一项目中指导学生获得多个奖次的只颁发最高奖。
六、报名办法
各校于3月9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二)和每位选手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送达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255号: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李琼华收(邮编:362000);同时发邮件到:lqhzx@public.qz.fj.cn。联系电话:22557671。
七、其他事项
参赛选手(含参选模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旅差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一:泉州市2010年(第六届)中职学校服装制作与模特技能竞赛规程
附件二:泉州市2010年(第六届)中职服装专业师生技能竞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职教中心、市教育局吴少锋副局长。
泉州市教育局 2010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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