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08-00123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08〕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10-28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学生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08-11-09 02: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交流,展示财经类专业教学成果和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学生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具有正式学籍的财经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在校学生。选手的资格认定由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把关。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本次竞赛内容为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竞赛方式为笔试。
      三、组队要求
      各校在全校比赛的基础上,选拔出代表队参赛,每个学校限报参赛选手5名。
      四、竞赛时间、地点:
      1、竞赛时间:2008年11月8日(星期六)。
      2、竞赛地点:南安职业中专学校。
      五、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1、学生个人奖项:将选手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实际参赛选手比例的10%、20%、30%,取一、二、三等奖。
      2、学校团体奖项:以各校5位选手成绩的总和为依据,设团体一、二、三名。
      3、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将颁发相应奖项的获奖证书和指导证书,每位学生指导教师限1名,一位教师指导多位学生获奖的,颁发获奖级别最高的指导证书。
      六、竞赛的具体规程由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学生 技能竞赛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职教中心,市财政局、市职教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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