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08-00123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08〕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10-28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交流,展示财经类专业教学成果和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学生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具有正式学籍的财经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在校学生。选手的资格认定由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把关。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本次竞赛内容为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竞赛方式为笔试。
三、组队要求
各校在全校比赛的基础上,选拔出代表队参赛,每个学校限报参赛选手5名。
四、竞赛时间、地点:
1、竞赛时间:2008年11月8日(星期六)。
2、竞赛地点:南安职业中专学校。
五、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1、学生个人奖项:将选手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实际参赛选手比例的10%、20%、30%,取一、二、三等奖。
2、学校团体奖项:以各校5位选手成绩的总和为依据,设团体一、二、三名。
3、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将颁发相应奖项的获奖证书和指导证书,每位学生指导教师限1名,一位教师指导多位学生获奖的,颁发获奖级别最高的指导证书。
六、竞赛的具体规程由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职教中心,市财政局、市职教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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