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07-00038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07〕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4-15
    关于开展泉州市中职学校2007年“泉中杯”师生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07-04-26 11: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学校:

      为了配合"职教宣传周"活动,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的专业水平,提高美术专业的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的职教宣传周期间,开展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泉中杯" 师生"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对象

      1、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老师和2007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含五年制前三年的在校生)的作品。参展人资格由学校负责审查,参展作品由学校把关,严防抄袭。

      2、2007年第四届泉州市中职学生美术、书法现场赛获一、二等奖的作品将参展,但不另行评奖。

      二、作品内容

      体现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当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精神风貌和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等内容的作品。

      三、作品形式

      1、美术绘画作品(包括油画、中国画、水粉、水彩画、装饰画、漆画、素描、速写、手绘效果图)。

      2、书法(包括毛笔、硬笔)。

      3、电脑美术设计作品(包括服装类)。

      4、摄影、工艺制作(含雕塑)。

      四、参展要求及数额

      1、以学校为单位,经校内评选后推荐作品参展,每校师生综合送展参评作品不超过十件。

      2、所有选送的参展作品全部由学校统一填写《2007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推荐表》和《2007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背面标签格式》(见附件一、二)。

      3、各校选送作品时应附带电子照片,作品分辨率为72dpi,图像大小为800×600像素,以便网络上传。文件名为学校名称及作者姓名(如××职校×××),应复制在U盘上随作品送承办单位收集,如无法附送电子图片者,请于5月1日前与泉中职校林志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2823325。

      4、每校必须提交一条宣传标语并向承办单位统一订做。

      五、作品规格要求

      1、所有作品幅面大小不超过竖幅为90cm长×120cm宽。

      2、学生作品除国画、油画、毛笔书法和雕塑作品外的所有作品应根据作品尺寸自行装裱在灰色KT板上。

      3、国画、毛笔、书法作品大小不应超过四尺宣,并应自行装裱成挂轴形式。

      4、摄影作品必须写明主题,以照片形式参展,彩色、黑白放大或数码喷绘输出的照片均可。不收组照,不收数字文件、反转片和底片。摄影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可以使用图像处理软件或其它手段进行照片的尺寸、明暗、色彩的调整。照片规格12~32英寸;宽幅底片记录照片边长为24英寸。

      5、学生作品背面应写明学校名称、学生姓名、专业、年级、作品题目和指导教师。

      6、教师作品一律自己负责装裱装框,教师作品背面应写明学校名称、姓名、作品题目。

      7、各校必须提供一张竖幅为90cm长×120cm宽的学校及美术专业简介的宣传画,并应自行张贴好在KT板上。

      六、送展时间、地点、联系人

      具体工作由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美术(服装)中心教研组负责。各校的市中等职业学校美术(服装)中心教研组成员协助学校开展好此项活动。作品于5月9~12日直接送达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小城隍庙内),联系人:林志明老师。

      七、展出时间、地点

      5月15日~5月17日在泉州市华侨博物馆展出。展览期间可登录www.qzlz.cn进行网上参观。

      八、评奖原则

      1、由泉州市职教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评奖。美术、书法、电脑美术、摄影、雕塑作品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分教师组、学生组),获奖比例: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5%。

      2、每项参评作品不足10幅,此项则不单独设奖,将并入相应大类进行综合评奖。获奖较多的学校将颁发组织奖,送展参评作品达到5件及以上的学校,泉州市职教中心将发给该校每位作者参展证书。

      3、观众可参与网上投票和现场投票,网上投票网址:www.qzlz.cn(选票票样见附件三)并发送到电子邮箱qzlzart@126.com,投票截止时间:5月17日下午18时,届时将选出30名最有眼光(与评选结果最接近)的投票观众并赠送礼品。

      九、其他事项:

      1、请各校将《2007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推荐表》填写二份,一份送泉中职校,另一份于5月9日至12日报送市职教中心李琼华老师。

      2、为了配合职教宣传周活动,各参展学校应邀请联办单位或有联系的实习单位和用人单位前往参观指导(请柬由组委会统一印制),请柬在学校报送参展作品时向承办校领取(每校10张,若需增加数量,请在4月27日前报给泉中职校林志明老师);各参展学校还应积极组织学生前往参观。

      3、展出结束后请各校及时领回作品。

      附件一:2007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推荐表(点击下载)
      附件二:2007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背面标签格式(点击下载)
      附件三:观众电子投票(票样)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美术展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职成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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