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05-00099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05〕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10-10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在做大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做强做优职业学校,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进一步加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力度,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工作。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局制定了《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方案》(附件一)、《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标准》(附件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高度来认识专业建设,将专业建设纳入到学校近期主要工作之中。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创建工作,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在专业设置与调整、师资队伍建设与规划、教学设施与资源、教学改革与管理、教学质量与效益等方面加强统筹,统筹确定并积极建设好县级重点建设专业,加大投入、加快建设,高起点、严要求,切实把专业建设摆上位置,纳入重要仪事日程,将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并与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当地企业,共同推进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效益和社会声誉;要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2)3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一个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教职成[2004]47号)中提出的"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要求,同时积极拓宽其它职业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加大对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投入力度。
2、各职业学校是专业建设的主体,要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工作,要主动、切实加强专业建设,把专业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各校要成立加强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相关计划,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校共同推进的新局面,组织相应的人员参与此项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专业建设规划预定的目标和任务,逐步掌握专业建设的整套经验,并辐射、迁移到其它专业的建设。
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要紧密联系、充分依靠企业,建立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顾问委员会,制订符合地方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建设方案;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技术交流、实验实习设备交流,探索建立学校与企业间的双赢机制,形成企业支持专业建设、学校积极为企业服务的社会氛围。
3、市教育局将加大对重点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对认定的重点专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二、各职业学校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对专业设置进行可行性论证。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增设新专业,拓宽、改造老专业,形成各自的专业特色和专业群优势。
1、各校需制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方案和今后五年及至2010年专业建设发展长远规划和调整方案。规划中要对学校专业建设的总体思路、措施及将形成的重点建设专业作以详细的设计和谋划。各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的通知》精神,在调查研究和进行劳动力市场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各校自身原有的实际条件,制定今后五年及至2010年专业建设发展长远规划和调整方案,深化改革,加快专业建设步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2、新增专业要以适应社会人才市场的要求为依据,按照学校原有专业相近、相关的原则,在原有专业的基础上延伸、派生出新的专业。这样的专业既能满足社会需求,又能充分利用了各校的教育资源,挖掘各校的潜力,发挥各校的优势。
3、调整专业应充分考虑到人才培养的周期性,必须依据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对未来的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进行科学预测,使调整后的专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以实现专业建设的成熟期与专业人才需求的高峰期相对一致。
4、要紧密联系和依靠行业、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要根据职业岗位要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充实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根据学生的职业成长规律,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过程,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选派教师参加企业顶岗锻炼,积极引进企业和社会工程技术人员到校任教,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要加快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跟踪生产现场,围绕课程改革和教学需要,寻求多方支持和合作,建设高水平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努力将消耗性实习转化为生产性实习,同时提高基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发挥自身人才、技术等优势,广泛开展社会培训,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服务。
5、要把加强专业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的改革结合起来,学校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拓宽专业业务范围和设置专门化,满足社会需求和职业变化的需要。把解决专业建设问题与解决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体现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的成果。
三、按照《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方案》,确定重点建设专业。各职业学校要选择基础好、有特色、发展前景广阔的专业,重点加以建设,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应确定2-3个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一般职业学校也应有自己的重点建设专业。
1、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目标是: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通过加强专业建设,评估认定一批重点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最终在全市建成代表泉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的20―30个重点示范专业,为创建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水平的重点示范专业作积极准备。
2、重点建设专业要经过广泛的社会调查论证、以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为依据,与地方经济组织及企业广泛建立联系与合作,培养目标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紧贴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制订重点建设专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方案。
3、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标准》,在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对拟申报的专业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根据评估的结果,对本专业的优势、特色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总体状况评价,对达不到重点建设专业标准中合格要求的条目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专业建设和改造的方案及其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附件一:《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
二○○五年十月十日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省职教中心、市职教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0月10日印发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的整体水平和实力,强化办学的专业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做大做强做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工作重点将以教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并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工作。
一、充分认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的目的意义
加强专业建设是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做大做强做优职业教育的根本途径,也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内涵要求。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给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而职业教育整体上滞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不适应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高速发展,已是我市职业教育在办学实力上面临最严峻的挑战,也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要以我市产业结构为依据,调整并确定职业学校的专业重点,通过重点专业的重点建设带动职业学校整体专业建设水平,增强学校的办学实力,扩大学校的发展空间,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数量、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通过重点专业建设,促进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整体改革;促进以培养"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实验、实习设备的现代化建设,使实验、实习设备和条件与生产、服务现场基本同步;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效益和水平,强化办学的专业特色,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二、重点专业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目标是: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通过加强专业建设,评估认定一批重点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最终在全市建成代表泉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的20―30个重点示范专业,为创建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水平的重点示范专业作积极准备。
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
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体现自身功能和特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专业结构调整,是职业教育提高自身适应力、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要结合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依据当地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对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和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提高教育资源的整体效益。各职业学校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增设新专业,拓宽、改造老专业,形成各自的专业特色和专业优势。职业学校要选择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的骨干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加以重点建设,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应确定2-3个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一般职业学校也应有自己的重点建设专业。
2、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构建重点专业课程体系
课程改革是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核心。课程改革要体现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综合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构建适应产业行业、科技进步、个性发展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职业学校应分别依据教育部《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各职业学校要坚持以素质教育为核心,能力培养为主线,双证制为框架,在知识、技能、能力三维空间构建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结构要实行整体优化,认真处理好文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的结构和比例,以满足学生就业、升学、个性发展的多元化需要。课程内容要及时更新,充实生产服务一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要体现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发展要求,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课程实施过程中要推进产教结合、产学研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教学实效,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增强学校自我创新能力;要根据学生基础参差不齐、学生学习意愿多样化的实际状况,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为每位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服务。积极改进课程评价方式,重视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能力评价社会化,大力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国际通行证书的考核认证工作。
3、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教学改革的主力和关键,师资队伍水平决定学校专业建设的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职业学校要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师资培养培训计划,落实师资培养培训的经费,形成促进教师积极向上、不断学习的激励机制,重点选择和培养专业带头人,大力提高师资的整体水平。要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适应新的形势,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中提高自身的课程开发能力、现代教学技术应用和开发能力、专业技术应用和开发能力。学校要根据有关精神,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事业实践制度,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生产服务一线岗位锻炼,加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要拓宽渠道,广开门路,向社会招聘和引进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到校任教,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4、切实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
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突破口,也是专业建设的硬件基础。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要充分体现专业的特色和水平,满足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的需要,体现生产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学校要本着自力更生、分步实施、重在使用的原则,不断添置和更新实验实习设备;要加强与生产、服务企业单位联系,在校外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生产实习基地;要开展产教结合、产学研结合的活动,把实验实习设备与生产、经营、培训、技术开发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实验、实习设备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地要统筹规划,校际间要加强联合,集中力量重点建设一批实验实习基地,实行资源共享,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5、努力提高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重点专业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要在专业上强化和突出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学校专业建设的水平也必须通过社会加以检验。学校要加强与社会和企业用人单位的紧密联系,成立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征求企事业单位对专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定期听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意见,及时反馈调整,改进教学工作,加强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
学校要拓宽办学功能,利用学校现有条件,针对社会需求,大力开展社会培训;要及时总结专业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向其它专业和职业学校辐射和推广;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企业单位的合作,参与企业单位的技术改造和科研开发,构建"双赢"局面。
三、市级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与评审认定
评审认定一批重点建设专业是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市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下,依据《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标准》(附件一)进行评审。
市级重点建设专业评估范围暂定为泉州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工科类技能型骨干专业。已经被省教育厅列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不再申报市级重点建设专业,今后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一般从市级重点建设专业中推荐。
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培训、发动,由学校按照《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向县市区教育局提报书面申报材料(包括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专业建设规划和自评报告),由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初评、遴选。初评结束后,县市区教育局择优将学校申报材料和县市区复评报告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参加最后评估)。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申报专业一般不超过2个,其他职业学校申报专业一般不超过1个。
重点建设专业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市教育局将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学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评审采取材料评审、测评核实和实地考查相结合的形式,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专业,市教育局认定批准后予以公布。重点建设专业不搞终身制,每三年复评一次,实行优胜劣汰,滚动发展。
四、重点专业建设的几个工作要点
1、加强专业建设是职业教育今后较长一段时期面临的重大任务,尤其是重点专业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把重点专业建设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
2、职业学校是重点专业建设的主体,要主动、切实做好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要紧密联系、充分依靠企业,建立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顾问委员会,制订符合地方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建设规划,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技术交流、实验实习设备交流,探索建立学校与企业间的双赢机制,形成企业支持专业建设、学校积极为企业服务的社会氛围。在重点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要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校共同推进的新局面,不折不扣地完成重点专业建设规划预定的目标和任务,逐步掌握专业建设的整套经验,并辐射、迁移到其它专业的建设。
3、加强对重点建设专业的专项经费投入。市里对评审认定的重点建设专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学校主管部门每年都应划出一定数额的重点建设专业专项经费。学校要积极采取多种渠道筹措专业建设经费,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习设备和基地建设、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专业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加强对重点专业的招生政策支持。各地要制定有利于重点专业招生的政策,招生计划应向重点建设专业倾斜,以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地流向重点专业,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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