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7-2005-00091
    • 备注/文号:泉教高〔2005〕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9-01
    关于确认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梅山实验学院开放教育学历有效性的通知
    时间:2005-09-14 15:00

    各县(市、区)教育局: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梅山实验学院,是经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同意筹建(闽电大行[2003]33号)的办学单位,系福建电大直属办学点(闽电大行[2004]124号),其开展的开放教育本、专科专业,系国民学历教育系列,招生纳入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颁发中央电大的毕业文凭,并由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办[2003]50号)的文件精神,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梅山实验学院就读开放教育并毕业的学生,其学历有效,对于要求更改学历者,应准予更改。

    泉州市教育局
    二○○五年九月一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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