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04-00093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04〕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4-09-10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更好地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中青年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为中青年教师提供参赛、学习、锻炼、交流的机会,根据我市职教2004年秋季教研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于今年十二月份举行中青年教师说课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在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45周岁以下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2003年以来参加市级说课获二等奖以上的不再参加)。
二、比赛时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泉州市教育中心。
四、说课选用教材:文化课必须是部颁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我省统一选用的版本,专业基础课必须用教育部颁布的规划教材。
五、比赛形式:由参赛老师从任课教材中选取一课时,事先写好说课稿参加现场说课比赛(说课时间限制20分钟之内,赛场有多媒体备用)。
六、说课要求:
1.说课要以教学实践为基础,全面把握说课内容。认真撰写说课稿,精心制作课件(说课课件必须参赛选手自制,所介绍到的课堂教学课件允许选用他人的课件)。
2.分析应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或本人教学实践经验总结的成熟观点。
3.教学目的、教法、学法及教学程序设计要根据学情,坚持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对学生的能力培养。
4.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表现专长,显示特色。
5.体现参赛者的基本功:教育理论水平、实际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
七、报名人数:国家级重点职校可选派3人,省级重点职校可选派2人,其他各职业学校每校选派1人参赛。
八、报名参赛办法:各校应在校内举行中青年教师说课比赛,在此基础上选拔参加市赛。报名表(附件一)和12份说课稿于11月15日前送泉州市职教中心办公室收(超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22557672
九、评奖办法:比赛时将聘请行家担任评委,组成评委会。根据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附件一: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青年教师说课比赛评价方案
附件二: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青年教师说课比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四年九月十日
抄送:各县(区、市)教育局,省职教中心,市职教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 2004年9月10日印发
附件一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青年教师说课比赛评价方案
本次说课竞赛活动的评价目标定位在教师的基本素质及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思想的体现。以实践性教学为基础,以说课活动为载体,来体现教师的常规备课基本功,课堂教学基本功及教学创新、注重学生能力培养的实践。评价方案如下:
一、 说课基本功:
1、说课的形式。(是集"编、导、演、教"于一身,不是试教或压缩式上课,不是宣读教案,也不是简述讲课要点)。
2、说课的基本内容(不求面面俱到,但重点内容要说透,要突出教学中对学生的能力培养)。
3、说课的角度。(向同行讲述自己备课的构思过程及理论依据)。
4、说课的表达方式。(有报告式、问题式、解说式等)。
5、说课稿撰写质量。
二、 实践教学基本功:
教学目标的确立;教法、学法的选择;教学程序的合理设计;个人教学风格;版书设计。
三、 教师基本素质:
教态,语言表达,版书水平,组织能力(包括编组文稿、教材资料整合、讲授组织能力),课件制作,多媒体的操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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