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04-00042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0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4-05-11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对2004年中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
为了保证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今年我局决定调整充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以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各县(区、市)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便在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实施办法、监督机制等方面实行统一领导,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二、努力完成今年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各地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落实我市教育事业"十五"计划提出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力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全市3.2万人招生任务。各县(区、市)中职招生任务见附件2。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精心组织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和志愿指导工作,力求做到每一考生至少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及时将我局编印的《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分发到学生手中,并在普通中学开设专栏墙报,张贴职业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同时,坚决制止向考生提供虚假不实宣传的行为。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18岁以上报考中职学校成人班)。
2、五年制高职招收参加今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招收身体健康,年龄在17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持有本县(区、市)常住户籍证明的2004年应届初中毕业。
四、关于"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一)关于"五年制高职"招生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各校"五年制高职"招生应根据省里统一政策,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1、"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单列,不得自主招生。师范类五年专招生计划分到县(区、市),非师范类五年专招生计划实行全市统招,按中考志愿和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录取批次:"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非师范类五年专高职"安排在第二批(普通中学批次后面)。
3、"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考生)的录取控制线,按我市今年中考文化考试总分的60%确定,即"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50分。体育、艺术专业(含师范类体育、艺术专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线的60%确定,对于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生源不足,按闽教职成[2004]9号文精神执行。
(二)关于"五年制高职"招生照顾政策
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不含小学艺术教育、小学体育教育专业)的下列考生可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数加入文考总分;报考非师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可享受1、2、3、6项中的一项照顾。
1、初中阶段受设区市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照顾10分。
2、烈士子女、归侨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照顾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琦乡的回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20分。
4、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事院校),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照顾10分。
5、受省表彰的优秀教育世家中的教师直系子女以及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工作的教职员(含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的子女,照顾15分。
6、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性学科竞赛及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组织的全省性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者,照顾10分。
(三)五年制高职师范类面试安排
时间:7月14-15日,地点:泉州幼师、永春师范。
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招生面试线各县(区、市)按招生指标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同时组织参加面试的学生进行体检。各县(区、市)招生办在7月12日前将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文化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快件寄送(或传真)给永春师范或泉州幼师,并向社会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师范类五年制高职2所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2所学校(专业)的面试。
面试工作按闽教职成[2004]9号文附件2(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条件和面试工作要求)执行,由学校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派监察员参加面试监察工作。
其它部分特殊专业需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中考报名时间:5月28-30日
2、中考填报志愿时间6月12-15日,我局编制《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包括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在6月5日前下发给各县(区、市)招生办,由各县(区、市)负责发放给中考学生。
3、中考考试时间:7月1-3日
4、7月12日各县(区、市)招生办务必向市职成教科报送所有考生数据库(含考生自然信息、志愿信息、五年专照顾录取信息、成绩信息)。
5、7月14-15日师范类五年专考生面试、体检,7月16-17录取。
6、7月26-28日第二批非师范类五年专录取。
7、7月29-31日第三批各类中职学校录取。
各县(区、市)招生办必须在7月25日之前把未被录取考生信息拷盘送市职成教科。补录取安排在8月中旬。招生学校的招生人员于7月29日到市职成教科领取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软盘,招生学校经与考生联系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待学生到校后,再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学校录取审批名册一式三份,由学校按要求打印,连同软盘在审批时一起送交我局职成教科,审批表必须使用统一样式(格式见附件 ,纸张用70克A4纸)。
六、免试生、往届生及其它
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部分推荐保送生。免试生一般控制在招生总数的20%以内,保送生登记表见附件。
往届生可持初中毕业证书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学校经过必要的审批后,可以办理审批手续。
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主要对他们进行专业教育,根据专业需要学习时间一至一年半,学生完成规定的专业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中职毕业证书。
七、收费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按照闽价[2000]费字 245号文件规定执行,各招生学校不得另设收费项目或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各项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收费标准,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使用。各校招生收费情况要及时在校务分开栏公布,增强透明度,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附件:1、泉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4年各县(区、市)中职招生计划表
3、2004年师范类五年高职招生计划分配表
4、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2004年新生录取审批表
5、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规划处、师资处、市委宣传部、 市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一:泉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建树(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伯禹(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若萱(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少锋(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杨 伟(市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曾国跃(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陈泉木(市教育局纪监室主任)
蔡东沐(泉州市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附件二:2004年各县(区、市)中职招生计划表
| 县(区、市) | 2004年初中毕业生数 | 2004年中职招生计划数 |
| 鲤城 | 5500 | 1700 |
| 丰泽 | 3200 | 1200 |
| 洛江 | 3400 | 600 |
| 泉港 | 7400 | 2600 |
| 惠安 | 18000 | 3500 |
| 安溪 | 19000 | 3800 |
| 永春 | 11900 | 1600 |
| 德化 | 5700 | 1400 |
| 石狮 | 5700 | 1900 |
| 晋江 | 13800 | 5400 |
| 南安 | 35000 | 6800 |
附件三:2004年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分配表
| 学校 | 福建教育学院艺术教育分院 | 福建教育学院泉州分院(原泉州幼师) | 福建教育学院永春分院 | ||||||
| 专业 | 小学教育 (美术方向) | 小学教育(音乐方向) | 小学教育 (艺术方向) | 学前教育(含双语班) | 小学教育(英语方向 | 心理健康教育 | 小学 教育 | 小学教育 (英语方向) | 小学教育 (信息技术方向) |
| 计划数县别 | 6 | 6 | 15 | 55 | 10 | 10 | 80 | 60 | 60 |
| 鲤城 | 全 市 统 招 | 2 | 1 | 2 | 2 | 2 | |||
| 丰泽 | 2 | 1 | 1 | 4 | 3 | 3 | |||
| 洛江 | 2 | 2 | 3 | 3 | |||||
| 泉港 | 2 | 3 | 4 | 4 | |||||
| 惠安 | 9 | 1 | 1 | 13 | 9 | 9 | |||
| 安溪 | 2 | 1 | 1 | 4 | 4 | 4 | |||
| 永春 | 3 | 1 | 1 | 7 | 5 | 5 | |||
| 德化 | 2 | 2 | 3 | 3 | |||||
| 石狮 | 4 | 1 | 1 | 6 | 4 | 4 | |||
| 晋江 | 11 | 2 | 2 | 16 | 10 | 10 | |||
| 南安 | 16 | 3 | 2 | 21 | 13 | 13 | |||
附件四: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年新生录取审批表
学校编码: 学校名称: 在本市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数:
|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录取专业 | 总分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含历史 | 物理 | 化学 | 地理(含生物) | 家庭地址或毕业学校 | 备注 |
| 专业代码、名称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本表用EXCEL程序制作。A4纸印制,每页25行,一式三份。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16 | |||||||||||||||
| 17 | |||||||||||||||
| 18 | |||||||||||||||
| 19 | |||||||||||||||
| 20 | |||||||||||||||
| 21 | |||||||||||||||
| 22 | |||||||||||||||
| 23 | |||||||||||||||
| 24 | |||||||||||||||
| 25 | |||||||||||||||
附件五: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 文化程度 | 籍 贯 | 民 族 | |||||||||
| 选送何学校何专业 | 是否党团 员 | ||||||||||
| 毕业学校 | 电 话 | ||||||||||
| 家庭通讯地址 | 邮 编 | ||||||||||
| 家庭主要成员(父母或抚养人)情况 | 姓名 | 称呼 | 工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 主要学科成绩 | 政治 | 语文 | 数 学 | ||||||||
| 原 毕 业 学 校 意 见 | 招 收 学 校 意 见 | ||||||||||
| 招 收 学 校 所 在 县 教 育 部 门 意 见 |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