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03-00017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03〕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3-05-21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稳妥地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对2003年中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
为了保证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今年我局决定调整充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以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各县(区、市)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便从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实施办法、监督机制等方面实行统一领导,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二、努力完成今年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各地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落实我市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制订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力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20%,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全市3.2万人招生任务。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精心组织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和志愿指导工作,力求做到每一考生至少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及时将我局编印的《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分发到学生手中,并在普通中学开设专栏墙报,张帖职业学校招生宣传材料(由我局提供),同时,坚决制止向考生提供虚假不实宣传的行为。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18岁以上报考中职学校成人班)。
2、五年制高职招收参加今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招收身体健康,年龄在17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持有本县、市常住户籍证明,200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按省教育厅闽教师[2003]3号、5号和闽教师[2002]7号有关文件执行,招生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3、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考务工作由我局考试中心另行通知执行。
四、面试及体检
1、为了方便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除了"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其它专业一般不进行面试、政审和体检,部分特殊需要面试体检的专业已在招生计划本上注明。
2、五年制高职师范类面试安排
时间:7月15-16日,地点:泉州幼师、永春师范。
幼儿教育、小学英语专业按招生指标1∶2的比例,小学教育、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按招生指标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同时组织参加面试的学生进行体检。各县(区、市)招生办在7月12日前将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文化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快件寄送(或传真)给永春师范和泉州幼师,并向社会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试工作按闽教师[2002]7号文执行,由学校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派监察员参加面试监察工作。
3、其它部分特殊专业需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也可先录取,待学生到校后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可由招生校调整专业或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到其它学校就读相关专业。
五、录取与送档
1、"五年制高职"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时间:7月16日-18日。中等职业学校其它专业录取时间:7月27日-31日。
2、我局编制《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包括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在6月3日前送达各县(区、市)招生办,由各县(区、市)免费发放给应届毕业生。
3、五年制高职全市按中考成绩及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切线录取(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426分)。由市教育局按1∶1比例向招生学校提供上线学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后,由招生学校发录取通知书(师范类除外)。
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其它专业由我局提供考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待学生到校后,再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各县(区、市)招生办务必于7月12日前向我局职成教科报送所有考生数据库(含考生自然信息、志愿、成绩),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今年职教招生工作仍然采用先录取后调档的方法,待学生到校后,再向各县(区、市)招生办调档。学校录取审批名册一式三份,由学校自行打印,连同软盘在审批时一起送交我局职成教科,审批表必须使用统一样式(格式见附件三,纸张用70克A4纸)。
六、免试生、往届生及其它
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部分推荐保送生。免试生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总数的20%以内,保送生登记表见附件四。
往届生可持初中毕业证书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学校经过必要的审批后,可以办理审批手续。
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主要对他们进行专业教育,根据专业需要学习时间一至一年半,学生完成规定的专业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中职毕业证书。
七、收费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按照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件规定执行,各招生学校不得另设收费项目或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各项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收费票据,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使用。各校招生收费情况要及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增强透明度,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附件:1、泉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3年师范类五年高职招生计划分配表
3、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新生录取审批表
4、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招生 意见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师资处、高招办,市委宣传部、 市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一:泉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建树(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伯禹(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少锋(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杨 伟(市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曾国跃(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陈泉木(市教育局纪监室主任)
陈飞鹏(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蔡东沐(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主任)
| 学 校 | 莆田学院 | 福建教育学院艺术教育分院 | 福建教育学院泉州分院 | 福建教育学院 永春分院 | |||
| 专 业 | 小学体育 教育 | 小学艺术教育 | 小学英 语教育 | 学前 教育 | 小学 教育 | 小学英 语教育 | 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
| 计划数 | 24 | 24 | 10 | 55 | 40 | 80 | 40 |
| 鲤城 | 1 | 1 | 0 | 2 | 1 | 2 | 1 |
| 丰泽 | 1 | 1 | 1 | 2 | 3 | 4 | 2 |
| 洛江 | 1 | 1 | 0 | 2 | 1 | 2 | 1 |
| 泉港 | 1 | 1 | 0 | 2 | 2 | 3 | 2 |
| 惠安 | 3 | 4 | 1 | 9 | 7 | 13 | 7 |
| 安溪 | 2 | 2 | 1 | 2 | 2 | 4 | 2 |
| 永春 | 2 | 1 | 1 | 3 | 3 | 7 | 3 |
| 德化 | 1 | 1 | 0 | 2 | 1 | 2 | 1 |
| 石狮 | 1 | 1 | 1 | 4 | 2 | 6 | 2 |
| 晋江 | 5 | 5 | 2 | 11 | 8 | 16 | 8 |
| 南安 | 6 | 6 | 3 | 16 | 10 | 21 | 11 |
附件三: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新生录取审批表
学校编码: 学校名称: 在本市招生计划数: 实际招生数:
|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出生 | 性别 | 录取专业 | 总分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物理 | 化学 | 家庭地址或毕业学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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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本表用EXCEL程序制作。A4纸印制,每页25行,一式三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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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 文化程度 | 籍 贯 | 民 族 | |||||||||
| 选送何学校何专业 | 是否党 团 员 | ||||||||||
| 毕业学校 | 电 话 | ||||||||||
| 家庭通讯地 址 | 邮 编 | ||||||||||
| 家庭主要成员(父母或抚养人)情况 | 姓 名 | 称呼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 主要学科成绩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
| 原 毕 业 学 校 意 见 | 招 收 学 校 意 见 | ||||||||||
| 招 收 学 校 所 在 县 教 育 部 门 意 见 |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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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