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3-00396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3〕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11-19 23:4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安委〔2023〕15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近期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为指导,牢固确立安全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狠抓校园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与形成长效相结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打通安全责任和监管“最后一公里”。突出季节性,针对冬春季校园安全规律特点,结合各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充分研判校园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校园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三防”建设方面。各地各校要持续巩固深化校园安防建设成果,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以及《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泉公综〔2023〕99号),开展安全防范建设“三个100%”回头看,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实现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式报警联网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100%,每周定期对一键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要大力推进重要部位的“人脸识别”等智能感知前端建设,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

      (二)消防安全方面。持续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养。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消防安全制度、日常防火检查、重点部位管理、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为重点,开展常态化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特别要严查严管学生宿舍私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确保设施完好有效、隐患及时排除。持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动“瓶改电”,最大限度减少瓶装燃气的使用。

      (三)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方面。持续推进全市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一校一策”做好校内交通规划,引导人车合理分流。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出行安全保障。扎实开展秋季学期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合开展“黑校车”常态化整治工作,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按标准配备校车视频监控和行驶记录装置,接入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依法严查严处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车需求。

      (四)食品安全方面。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点题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控和常态化巡查制度,严格督促校外供餐单位、中小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食堂,保障学生就餐需求和安全。

      (五)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足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进行重点排查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全周期管理,搭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形成涵盖实验室药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闭环监管体系。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学校建筑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住建等部门和专业机构,常态化对校园、场馆、租用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分类采取整治措施,该封房的坚决封房,该加固的坚决加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加强房屋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房屋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师生远离“危房”。

      (七)学生防溺水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涉水隐患排查检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设施设备,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溺水危害,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充分运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及时向家长进行防溺水风险提示,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关注农村地区中小学生、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成立学校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实行重点学生群体“一对一”包干机制,开展防溺水教育监管。

      (八)学生预防欺凌安全。各地各校要全面摸排整治学生欺凌事件和苗头,进一步畅通举报和求助渠道,设立学生欺凌举报和咨询平台,发挥学生安全员作用,线上线下接受线索信息,全面掌握学困生、特困生、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学生情况,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情绪异常、有暴力倾向、有小团伙迹象等特殊群体及个体学生。对发生欺凌事件,快速响应、严肃处置,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研判安全形势,始终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针对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倒推时间推进表,逐项抓好落实,全力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事故教训,深刻吸取国内其他地区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和风险隐患双防控,运用“三张清单”过细摸排安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抓出集中攻坚实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地各校要统筹推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师生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且未能落实整改的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学校安全工作科和属地安委会,倒逼学校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各市属学校自下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于2024年2月20日前报送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文明,电话:22782905,邮箱:xak@qzedu.cn。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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