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1-00228
- 备注/文号:泉教审〔202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1
各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综治工作办,市属(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经研究,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系统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 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 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4. 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鼓励各地各校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请各地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小卫士”,参与率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力争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学生网络学习一直延续到2021年12月。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免费为教师提供宪法法治学习资源。
(二)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宪法宣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地各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2021年9月10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2名(参加知识竞赛1名、演讲比赛1名,下同),市直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各选送优秀学生2名(完中校可分别推荐初中、高中各2名),分别参加9月中旬举办的泉州市中小学生市级比赛(分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两个比赛项目,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比赛形式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市级比赛将按项目、按组别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名(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比赛情况适当调整表彰名额),选拔6名学生(小学、初中、高中各2名)组成代表队参加省级遴选赛。
除各地各校选拔报送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我市将设分会场,届时请各地各校连线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教育部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参加,组织创作高水平、高质量的、准确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具体要求请各地各校关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和省教育厅后期通知,积极组织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各地教育、司法部门要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协调沟通,加强与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教育的格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明确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股(科)室,并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将工作人员相关信息报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邮箱(信息表见附件1)。
(二)创新宣传方式。各地各校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
(三)做好工作总结。2021年12月10日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学校将活动总结(工作完成情况、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2年工作建议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邮箱。
联系方式: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缪晓婕:22130098;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李敏:28380669。
附件:1.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工作人员信息表 2.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参赛选手推荐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司法局2021年6月21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司法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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