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0-00330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0〕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30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学校: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泉州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30日
泉州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21年3月是全市冬春火灾防控期,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0〕19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教育系统工作之中,聚焦校内外场所和学校重大活动,严格落实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和聚氨酯保温材料等问题,建立健全详实的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加强重要时段防控。各地各校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以及2021年全国“两会”和各类重大活动举办期间,提升火灾防控等级,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学校消防形势稳定。
(三)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生活区域大功率电器和各类充电设备使用管控,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积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学校修缮改造项目,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推进“智慧用电”“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感烟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仓库、易燃易爆气体等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环节,务必将危化物品从添置、储存、使用、销毁、清查等环节纳入全程监管,严防发生实验室火灾和爆燃事故。要加强高校学生校外租房管理,严格学生校外租房审批和管理,开展定期走访,对租住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出租房的学生予以劝离。要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严格规范落实划线管理,于2020年12月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组织开展消防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通过开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活动、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加强冬春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各中小学校要强化消防安全课堂教育,保证课时,切实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教会学生掌握火灾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和要领;各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学校师生共同参与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学校师生消防安全素养。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学校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各地各校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单位冬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6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地各校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提升整治标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组织轰炸式宣传,形成消防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冬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不漏一个部门、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岗位、不漏一个时段,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市教育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工作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各校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隐患整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单位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各地各校在自查自改、部门抽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并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强化应急处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学校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
(五)严肃考核问责。各地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校内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校请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第2天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薛闽,邮 箱:xak@qzedu.cn,电话:22782905。
抄送:省教育厅,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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