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9-00175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9〕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0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6-21 23:15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恰逢"虎门销烟"180周年,按照《泉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19〕29号)《泉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禁字〔2019〕1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9〕1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禁毒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线,精心策划各类安全生产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师生主动参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毒、拒毒意识,提升师生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成立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主题: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四、主要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于2019年6月在全市各地各校开展。
(一)组织启动仪式。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我局将于6月4日在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举办泉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二)开展主题宣讲。各地各校要通过课堂、讲座、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向师生和家长宣讲安全法律法规、校园安全常识、毒品预防知识,邀请专家深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危化品风险研判,指导学校管控风险、排除隐患,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交流研讨。各地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安全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助推学校安全发展。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日。各地各校要采取发放宣传品、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组织现场宣传、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为师生家长提供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平台,举办网络公开课、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师生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学校安全氛围。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重点剖析本地区防溺水、防自杀、防拐骗、防踩踏、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典型案例,组织师生观看有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安全制度宣传普及活动,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利用展板、海报、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向全体师生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各校要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以校园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开展专项、综合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特别要针对相关师生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初期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七)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活动。各地各校要积极参与"泉州市2019年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要充分认识应急管理知识竞赛的重要意义,参照泉州市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模式,先行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应急管理知识竞赛,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市的活动。
(八)配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各地各校要积极配合,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一是开展"献礼70周年"主题采访。各地各校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组织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校园安全管理新成效和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安全隐患排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要监督学校加紧整改。三是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地各校要通过举报电话、微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网络监督作用,广泛征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
(九)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专题活动。各地各校围绕"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针对毕业班学生开展一次毕业离校前的毒品预防教育知识普及、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活动。要组织开展"禁毒教育周"和暑假禁毒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泉州市禁毒教育基地"等社会实践基地,加强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同时充分运用校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QQ群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毒品预防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增强青少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各地要加强禁毒师资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业务素质培训,将禁毒知识纳入中小学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等培训内容,提升禁毒师资队伍施教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督促落实。
(二)提高活动实效。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的统筹指导,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三)营造宣传氛围。要注重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教育系统活动开展成果。
(四)强化督导考核。要加强检查督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要将"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推动有效落实。
请各地各校于6月4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张良城,22782905。电子邮箱xak@qzedu.cn。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禁毒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印发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恰逢"虎门销烟"180周年,按照《泉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19〕29号)《泉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禁字〔2019〕1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9〕1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禁毒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线,精心策划各类安全生产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师生主动参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毒、拒毒意识,提升师生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成立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主题: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四、主要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于2019年6月在全市各地各校开展。
(一)组织启动仪式。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我局将于6月4日在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举办泉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二)开展主题宣讲。各地各校要通过课堂、讲座、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向师生和家长宣讲安全法律法规、校园安全常识、毒品预防知识,邀请专家深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危化品风险研判,指导学校管控风险、排除隐患,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交流研讨。各地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安全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助推学校安全发展。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日。各地各校要采取发放宣传品、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组织现场宣传、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为师生家长提供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平台,举办网络公开课、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师生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学校安全氛围。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重点剖析本地区防溺水、防自杀、防拐骗、防踩踏、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典型案例,组织师生观看有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安全制度宣传普及活动,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利用展板、海报、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向全体师生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各校要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以校园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开展专项、综合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特别要针对相关师生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初期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七)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活动。各地各校要积极参与"泉州市2019年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要充分认识应急管理知识竞赛的重要意义,参照泉州市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模式,先行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应急管理知识竞赛,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市的活动。
(八)配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各地各校要积极配合,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一是开展"献礼70周年"主题采访。各地各校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组织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校园安全管理新成效和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安全隐患排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要监督学校加紧整改。三是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地各校要通过举报电话、微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网络监督作用,广泛征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
(九)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专题活动。各地各校围绕"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针对毕业班学生开展一次毕业离校前的毒品预防教育知识普及、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活动。要组织开展"禁毒教育周"和暑假禁毒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泉州市禁毒教育基地"等社会实践基地,加强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同时充分运用校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QQ群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毒品预防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增强青少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各地要加强禁毒师资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业务素质培训,将禁毒知识纳入中小学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等培训内容,提升禁毒师资队伍施教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督促落实。
(二)提高活动实效。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的统筹指导,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三)营造宣传氛围。要注重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教育系统活动开展成果。
(四)强化督导考核。要加强检查督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要将"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推动有效落实。
请各地各校于6月4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张良城,22782905。电子邮箱xak@qzedu.cn。
附件:2019年"安全生产月" 暨"全民禁毒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30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禁毒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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