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9-00014
- 备注/文号:泉教办安〔2019〕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5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进一步增强和落实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的安全监护职责,减少和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全国中小学生"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9〕5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全国中小学生2019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参加全国中小学生2019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旨在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同时明确家长作为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责任,教育孩子远离危险,家校联合共同为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二、活动主题
安全相伴·幸福平安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2019年2月20日
四、参加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幼儿)和家长
五、主要内容
(一)观看视频。学生及家长选择相应的视频进行学习,视频主要围绕寒假期间学生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如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等,旨在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减少学生意外伤亡事件的发生,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
(二)知识测试。学生按照所在年级参与相应的知识测试,巩固所学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三)建立家校安全提醒机制。建立家校安全提醒制度,切实告知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安全监管责任。
六、组织办法
2019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由学校统一布置,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点击宣传图片入口或到"我的学习"中完成,学生通过观看学生版视频进行学习并参与安全知识测试,家长通过观看家长版视频进行学习(参与流程详见附件)。
七、组织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强化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抓住时机,对"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二)加强督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学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联合新闻媒体对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八、数据反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专项活动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可以分别查看各地区、学校、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详细完成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话:010-61190105
邮箱:csesafe@cse.edu.cn
附件:学生和家长参与流程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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