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9-00016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1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学校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31 17:25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9〕1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泉州市2019年学校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细化具体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1日

    泉州市2019年学校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12月29日省政府、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4"泉港碳九泄漏事故、"12·29"龙岩永定煤炭事故、"1·8"北京市西城区宣师一附小校工伤害学生恶性事件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市教育系统重大风险点加强安全管控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确保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一)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各地各校要以今冬明春为节点,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以及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等行为。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二)开展道路交通及校车安全综合整治。各地各校要严格排查整治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以及乘坐三轮车、无牌无证"黑车"等行为;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打击学生非法飙车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当地政府整治。要充分发挥校车联席办的作用,强化校车运行安全监管,督促校车管理人员落实"六定"安全管理模式,加强校车安全检测;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针对2018年度开展的校车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组织对"黑校车"的查处惩治,严厉查处非法接送学生以及校车超速、超员、客货混杂、不按既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通报督促相关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单位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学生安全。
      (三)开展高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委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学校、二级院系、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立即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校要认真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四)开展在建工地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排查。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施工场地、人员、脚手架、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责任到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监管,寒假、春节期间,原则上不举行大型集体活动,确有需要,也要坚持"小型、就近"原则,并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节假日期间安全提醒。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安全讲座、微信群、安全教育平台等多种形式,对师生重点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偷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针对岁末年初和寒假、春节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车流量大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和非法营运车辆,特别要教育农村学校的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等非法客(营)运车辆。要加强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寒假、春节期间尽量不参加地方组织的群众性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体性活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和校园"短信平台、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提醒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在放假前及时将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寒假、春节期间交通、消防、用电用气、防盗防骗、饮食卫生安全,掌握放假期间学生的动态,不要让未成年子女单独外出,防止发生意外。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本校"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对"春季攻坚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真查、严管、深督,重点对2018年以来各类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清零",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以及被列为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黑名单的学校,开展严格的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的学校,坚决予以通报批评;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认真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确保重大隐患底数清、整改情况明。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及时组织报道学校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签订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收集存档。对学校安全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予以公开曝光。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做好材料报送。各地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于1月1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统计报表(详见附件3), 3月25日前报送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统计报表(详见附件3)。
      联系人:张良城,电话/传真:22782905,电子邮箱:zhifake2015@163.com。

      附件:1.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
         2.重大安全隐患大排查汇总表
         3.学校安全"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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