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8-00427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8〕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05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国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8-10-09 16:24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2018年国庆假期以来,我市连续发生两起学生下海游泳失联事件,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国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避免学生溺水等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学生过好安全快乐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
国庆期间我市以晴热天气为主,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现象频发,极易发生溺水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不懈地把学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实。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提醒
国庆假期期间,各地各校要持续加强学生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注重做好对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提醒工作。要广泛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安全教育平台等多种途径,再次提醒和告知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国庆假期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醒孩子注意安全防范,要特别加强孩子外出游玩时的跟踪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2018年9月25日全市第四季度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年9月29日下发的《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18年国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泉教安〔2018〕51号)文件要求,坚决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师生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值班值守等措施,突出做好防溺水、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工作,切实筑牢学校安全工作防线。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5日印发
2018年国庆假期以来,我市连续发生两起学生下海游泳失联事件,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国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避免学生溺水等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学生过好安全快乐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
国庆期间我市以晴热天气为主,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现象频发,极易发生溺水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不懈地把学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实。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提醒
国庆假期期间,各地各校要持续加强学生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注重做好对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提醒工作。要广泛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安全教育平台等多种途径,再次提醒和告知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国庆假期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醒孩子注意安全防范,要特别加强孩子外出游玩时的跟踪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2018年9月25日全市第四季度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年9月29日下发的《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18年国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泉教安〔2018〕51号)文件要求,坚决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师生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值班值守等措施,突出做好防溺水、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工作,切实筑牢学校安全工作防线。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5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