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8-00296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8〕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05
为贯彻落实全市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市长康涛关于加强暑期学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泉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中下旬,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半年考评暨交叉检查,了解各地各校2018年上半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情况及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推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深入检查各县(市、区)和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情况,实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推动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师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视情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及市属(直)学校派员组成,每个检查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和高校保卫处负责人、市直学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随机抽调有关同志参加(具体分组、检查单位见附件1、附件2)。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0日,具体检查安排由各检查组与受检单位自行确定。
四、检查方式
各县(市、区)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实地检查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情况,每个县(市、区)应至少抽查中学(中职)、小学、幼儿园各一所。各市属(直)学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情况。
为切实减轻学校负担,各县(市、区)抽查的学校以实地检查为主,内页材料查看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市属(直)学校主要查看暑期安全工作部署、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内页资料,其它内容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了解情况。
五、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检查内容
1.各地领导班子综治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署落实情况;
2.各地综治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各地2018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部署情况;
4.各地会议落实和主要领导履行综治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5.各地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防溺水、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部署、家校协作落实情况;
6."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助推综治三率提升"等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
7.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部署及开展情况;
8.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9.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10.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11.重点检查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
12.其它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二)学校检查内容
1.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1)学校每月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是否录入泉州市智慧安监管理平台(查阅检查记录表及平台记录);实地检查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电动车停车场所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
(2)汛期学校在建工地及校园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4)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校园人员密集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建筑工地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
(5)"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助推综治三率提升"、"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5·12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暨禁毒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6)暑期学校安全值班值守落实情况。
2.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情况
(1)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及回执情况;
(2)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开展校园交通整治打击校内飙车、驾驶乘坐非法改装机动车工作进展情况;
(3)高等学校每两个月、中小学每个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防暴恐、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等应急疏散演练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录入学校安全管理平台;
(4)周末及节假日学生安全提醒工作落实情况;
(5)重点检查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防溺水、交通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3. 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
(1)保安员是否按标准配备齐全,是否持证上岗,是否随身携带防护器材;
(2)门卫是否严格落实校外人员及危险物品入校登记制度;
(3)门卫室(传达室)是否配备基本的警械装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警械装备配备是否齐全、是否过期失效;
(4)有无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视频监控录像是否保存30天以上,监控值班记录是否完整,门卫室、监控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且能正常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
(二)各检查组要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参与检查,做好车辆保障;在检查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密切配合,填写《泉州市学校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附件4);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受检学校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当场发出《安全检查隐患及问题整改通知书》(附件5),要求受检学校限期整改,受检学校所辖教育主管部门要负责督促整改并汇总整改情况,向市教育局反馈。
(三)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各检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与受检单位联系沟通,确定相关具体工作安排。
(四)各检查组请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于7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五)各检查组请于检查结束后5天内形成检查报告,连同《泉州市学校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记录表》、《安全检查隐患及问题整改通知书》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科,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hifake2015@163.com,联系人:张良城,联系电话(传真):22782905。
附件:1.各县(市、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分组情况
2.市属(直)学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分组情况
3.泉州市学校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
4.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记录表
5.泉州市学校安全检查隐患及问题整改通知书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7月5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
附件1:各县(市、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分组情况
| 组 别 | 检查组 | 受检地区 |
| 第一组 | 鲤城 | 永春 |
| 第二组 | 丰泽 | 泉港 |
| 第三组 | 洛江 | 德化 |
| 第四组 | 泉港 | 南安 |
| 第五组 | 石狮 | 鲤城,开发区 |
| 第六组 | 晋江 | 安溪 |
| 第七组 | 台商区 | 丰泽 |
| 第八组 | 惠安 | 晋江 |
| 第九组 | 安溪 | 洛江 |
| 第十组 | 永春 | 石狮 |
| 第十一组 | 德化 | 台商区 |
| 第十二组 | 南安 | 惠安 |
附件2:市属(直)学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分组情况
检查组共分7个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
组长单位: 泉州师范学院
成员单位: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福建电大泉州分校、泉州师范学院(联络员)
检查单位:泉州理工学院、闽南理工学院、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第二组
组长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成员单位: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泉州医高专、黎明职业大学(联络员)
检查单位:泉州幼高专、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电大泉州分校
第三组
组长单位: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成员单位:泉州理工学院、泉州幼高专、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联络员)
检查单位:泉州师范学院、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医高专、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第四组
组长单位: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成员单位:泉州市实验中学、泉州市培元中学、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联络员)
检查单位:泉州市第一中学、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泉州市第五中学、泉州实验小学
第五组
组长单位:泉州市第五中学
成员单位:泉州市第一中学、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泉州市第五中学(联络员)
检查单位:泉州市培元中学、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市实验中学、泉州市外国语中学、华侨大学附属中学
第六组
组长单位:泉州市实验小学
成员单位: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泉州市刺桐幼儿园、泉州市实验小学(联络员)
检查单位:泉州市晋光小学、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泉州市丰泽幼儿园、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泉州市机关幼儿园
第七组
组长单位: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成员单位:泉州市晋光小学、泉州市丰泽幼儿园、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联络员)
检查单位: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师院附小、泉州市第三实小、泉州幼师附幼、刺桐幼儿园
备注: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南安市教育局进行检查,仰恩大学附属中学委托洛江区教育局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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