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8-00161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8〕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17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5月4日8:10,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洪南村莆田市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发生坍塌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搜寻、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此类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教安〔2018〕1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泉安委〔2018〕8号),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学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学校自查、主管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整治一批影响学校安全事故隐患,督促各地各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学校安全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细落实,成立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琦瑜(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荣煌(学校安全工作科科长)
林贵福(办公室主任)
庄 严(组织科科长)
黄文振(思想政治工作科科长)
黄小菁(计划财务科科长)
林丽芳(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蔡玉霖(普通中学教育科科长)
曾国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黄世琴(高等教育科科长)
郑东伟(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科科长)
李礼星(民办教育管理科科长)
纪 如(对外合作科科长)
庄辉竑(人事科科长)
林美环(行政审核审批科副科长)
庄映峰(市直教育系统党委办公室主任)
俞 英(市教育工会专职副主席)
蔡东沐(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小平(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苏明该(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高雄飞(教育资源配置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安全工作科,陈荣煌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重点
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教室、礼堂、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危旧房屋、在建工程等校舍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防溺水、校车运行、道路交通、消防、食品、用电线路、用气管道、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校舍建筑、特种设备、在建工程、防汛防灾、组织大型活动、学生校外实习和校园周边治安等安全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6月15日)。各地各校要从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督查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风险和隐患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学校签订学校安全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自查阶段结束后,学校将承诺书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主管部门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做到督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学校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校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检查。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根据市安办工作部署,各级政府将对各部门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办将结合安全生产巡查、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相应成立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及检查表,细化、明确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地各校要制定本校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并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抓动员部署、抓责任落实、抓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学校安全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学校安全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予以公开曝光。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做好材料报送。各地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并于5月22日前向我局学校安全工作科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及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2),6月6日、7月6日前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3),8月6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及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学校名单(附件4)。
联系人:张良城,电话:22782905,电子邮箱:zhifake2015@163.com。
附件:1.学校安全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2.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3.学校安全大检查情况表
4.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学校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7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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