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8-00152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8〕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11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幼儿)“512防灾减灾”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5-29 23:13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也是汶川地震十周年,为了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提高全市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增强防御灾害的综合能力,我局决定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幼儿)"512防灾减灾"教育专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震减灾 知识先行

      二、活动对象

      全市学校、班级、学生和家长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2日-2018年6月12日

      四、活动内容

      (一)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512防灾减灾"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防灾减灾教育。

      (二)家长和学生通过学习平台上的"512防灾减灾"视频,了解地震相关知识和掌握地震逃生技能,同时参与沉迷网络的调查问卷和地震相关知识测试,目的是了解学生沉迷网络的情况及提高学生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五、组织办法

      本次512防灾减灾教育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一)学校版:班主任(教师)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512防灾减灾"视频及相关资源,在课堂上进行防灾减灾安全教育的教学(《教师授课流程》见附件一)。

      (二)家庭版: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512防灾减灾"专题学习(《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见附件二)。

      六、组织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对"512防灾减灾"专题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全覆盖。

      七、技术支持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B座北2132号

      电话:010-61190105

      邮箱:csesafe@moe.edu.cn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2.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1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s://quanzhou.xueanquan.com,进入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教师(班主任)用自己的帐号登录平台。

      第二步:点击[512防灾减灾]图片入口,进入专题页面。

      第三步:点击"学校版",播放"512防灾减灾"视频,给全班学生上一堂"512防灾减灾"教育课。

      第四步:授课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

      第五步:通知家长用学生的帐号登录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https://quanzhou.xueanquan.com),从[512防灾减灾]图片入口或"我的作业中"进入专题页面,点击"家庭版",观看"512防灾减灾"教育视频,并完成相关的问卷调查和测试,电脑或手机均可参加,学习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