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8-00133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8〕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09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期,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防溺水工作是我市今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防自护和自救能力,强化家长的监管责任,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在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参加"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及家长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0日-2018年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预防溺水"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同时在周末和节假日之前,通过平台移动版提供的模板向家长发送预防溺水的安全提醒(共12期),强化家长的监管责任,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学生和家长通过学习平台提供的"预防溺水"教育视频进行学习,同时,家长根据班主任(教师)发送的防溺水安全提醒内容(共12期)对孩子进行警示教育,尽到家长的监护职责,防止孩子发生溺水事故。
五、组织办法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一)学校版
1.班主任(教师)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预防溺水"视频及相关资源,在课堂上进行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学;
2.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移动版"在周末和节假日之前向家长发送预防溺水的安全提醒(共12期)(《教师授课及安全提醒发送流程》见附件一)。
(二)家庭版
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预防溺水"专题学习(《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见附件二)。
六、组织要求
(一)精心组织
防溺水作为我市教育系统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争取全市学校100%完成专题教育活动。
(二)加强督查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活动专题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可以分别详细查看本地区、学校、班级、家长的详细完成情况。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各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我局将把防溺水专题活动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完成率低于98%的县(市、区)和完成率低于95%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B座北2132号
电话:010-61190105
邮箱:csesafe@moe.edu.cn
附件:1.教师授课和安全提醒发送流程
2.学生和家长参与流程(打印发给家长)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9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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