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8-00006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7〕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29
    关于印发泉州市2017年度市属(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18 11:45
    市属(直)各学校:
      按照《泉州市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2017年泉州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年度学校综治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工作。现将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泉州市2017年度市属(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评要求,认真做好考评相关准备工作。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9日

    泉州市2017年度市属(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客观评价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成效,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以及泉州市教育局《2017年度泉州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考评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对市属(直)各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及年度各项安全工作情况的考评。考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奖惩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四条 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2017年度泉州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本年度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等开展。
      第五条 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对市属(直)各校进行考评。考评采取评分制,除1000分标准分之外,设加减分及否决项,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给予确认。扣分以考评内容中的标准分为限,扣完为止。
      第六条 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及座谈了解等办法进行,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年度考评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
      第七条 各市属(直)学校(院)应对照考评评分表,实事求是进行总结梳理和自查自评,突出工作重点和特色亮点,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履职报告(本人签字)、工作总结及自查评分表(需加盖公章),于2018年1月12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稿发至:liyongzhong1986@163.com。。
      第八条 各市属(直)学校(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年度考评情况,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和综合初评,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由市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条 本次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结果同时作为推报市级"平安单位"的考评依据。

      附件:1.2017年度市属(直)高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评分表
         2.2017年度市直中职中小学幼儿园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评分表


    抄送:省教育厅,市府办、市安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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