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7-00234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7〕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04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出行。根据市公安局、市委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委及市安监局七部门联合印发《泉州市2017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精神,我局决定以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幼儿)2017年"122交通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尊法守则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对象:全市学校、班级、学生和家长
三、开展时间:即日起-12月31日
四、开展内容
(一)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2017年"122交通安全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家长和学生通过学习平台上的2017年"122交通安全教育"视频,提高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以身作则带动孩子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参与网络调查问卷和测试,目的是提高家长和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五、组织办法
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教育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一)学校版
班主任(教师)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交通安全"视频及相关资源,在课堂上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教学(见附件1)。
(二)家庭版
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交通安全教育"专题学习(见附件2)。
六、组织要求
(一)精心组织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利用这一契机强化交通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抓住时机,对"122交通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二)加强督查
各地各校在专题活动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可以分别详细查看本地区、学校、班级、家长的详细完成情况。各地要对各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我局将把专题活动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
七、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B座北2132号
电话:010-61190105
邮箱:csesafe@moe.edu.cn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2.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打印发给家长)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s://quanzhou.safetree.com.cn,进入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教师(班主任)用自己的帐号登录平台。
第二步:点击[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入口,进入专题页面。
第三步:点击"学校版",播放相应的"交通安全教育"视频,给全班学生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
第四步:授课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
第五步:通知家长用学生的帐号登录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https://quanzhou.safetree.com.cn),从[交通安全]图片入口或"我的作业中"进入专题页面,点击"家庭版",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并完成相关的问卷调查和测试,电脑或手机均可参加,学习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道安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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