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7-00211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7〕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1-06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生命安全。我局决定以第27届"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及家长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幼儿)2017年"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关注消防·平安你我
二、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和家长
三、活动时间:2017年11月9日-11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2017年"119消防安全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家长和学生通过学习平台上的2017年"119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开展家庭消防隐患自查,制作家庭火灾逃生路线图和实施消防疏散演练,同时参与网络调查问卷,目的是提高家长和孩子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五、组织办法
本次119消防安全教育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一)学校版:班主任(教师)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119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分低段和高段)及相关资源,在课堂上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教学(《教师授课流程》见附件一)。
(二)家庭版: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学习(《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见附件二)。
六、组织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利用这一契机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抓紧对"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二)加强督查。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各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七、数据反馈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专题活动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可以分别详细查看各地区、学校、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详细完成情况。
八、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B座北2132号
电话:010-61190105
邮箱:csesafe@moe.edu.cn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2.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6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s://quanzhou.safetree.com.cn,进入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教师(班主任)用自己的帐号登录平台。
第二步:点击[119消防安全]图片入口,进入专题页面。
第三步:点击"学校版",根据学生所在年级段选择并播放相应的"119消防安全教育"视频,给全班学生上一堂"119消防安全"教育课。
第四步:授课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
第五步:通知家长用学生的帐号登录学校安全教育平台(https://quanzhou.safetree.com.cn),从[119消防安全]图片入口或"我的作业中"进入专题页面,点击"家庭版",观看"119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并完成相关的问卷调查,电脑或手机均可参加,学习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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