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7-00091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7〕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4-0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学校:
清明过后,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涉水、玩水、游泳等行为增多。春夏季节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防患于未然,尽最大努力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红线意识
溺水事故是近年来造成广大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各地各校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学生溺水事故的特点及规律,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经验,结合本地区、本校工作实际,制定防溺水事故的可行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提早谋划部署,强化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要对防溺水工作提早动员、部署、落实,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提醒标志标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并经常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国旗下讲话、班会、校会等传统媒体及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QQ、微信等新媒体的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技能。各校可邀请红十字会或专业人员到校开展溺水心肺复苏知识讲座和演练。要反复加强防溺水"六不一会"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成年人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戏水玩耍、不在遇落水者的紧急情况下贸然下水施救、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
近期,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防溺水"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大会、各班出一期以防溺水安全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进行一次以"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主题班会活动、进行一次以"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为主题征文比赛、开好一次围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的家长会,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增强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监护责任
要建立家长联系制度,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送至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及时回收家长回执并存档备查。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要突出加强校外监护重点,落实家长或监护人责任,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提醒,督促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看护责任,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
四、健全协调机制,强化联防联控
各地各校要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教安〔2015〕1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2〕96号)等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协调机制,建立由当地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要主动与有关部门、社区联系,加强河流水塘边警示标牌及安全设施的巡查检查,建立完善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查责任制度,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警示及隔离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对工作措施不全面、不深入、防范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7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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