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6-00128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6〕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6-0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教育系统消防工作主要目标责任的通知
    时间:2016-06-10 11:2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教育系统消防工作主要目标责任的通知》(闽教安〔2016〕1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校园火灾,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将2016年度教育系统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主要责任目标
      1.按照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印发的《泉州市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泉州市教育局印发的《泉州市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并将消防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纳入本系统、本学校日常检查和督导评估、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及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等各类考评范围;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定期分析本系统、本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
      2.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3.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执〔2014〕19号),制定本系统、本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适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定期在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报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定期对本部门直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填写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4.贯彻落实省网信办、公安厅、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 》(闽公综〔2015〕358 号)和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八部门下发的《泉州市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方案》(泉公综〔2016〕13号),制定本系统、本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组织体系,每年对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排查不留死角。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教育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纳入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聘请消防辅导员指导学校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年内,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进课程实现全覆盖,推进 50%以上的大学、高中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本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安全疏散逃生演练不少于2次。
      5.所管辖区域和所属学校(单位)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严控亡人火灾事故。
      二、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下达或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类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学校分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学校其他党政班子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与管理责任。
      2.强化消防工作措施。要按照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整治机制,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认真施行<福建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规定,加强对10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大型体育场馆、公共会堂、寄宿制学校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火灾高危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不断深化消防管理创新,拓宽工作思路,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灭火和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定期开展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经费等保障。
      3.加强工作督导检查。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进行跟踪督导、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并把消防安全工作实绩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终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市教育局每年1月份对各设区市及市属(直)各学校上一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主要负责人和单位综治安全、精神文明、绩效考评、达标验收等考评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3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监局、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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