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6-00021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1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2-22
    关于市直学校参加中小学生(幼儿)2016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6-02-29 15:16

    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寒假、春节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1月11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中小学生(幼儿)2016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6〕1号),要求自1月20日起至3月10日,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一个月来,全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基本能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发动师生利用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据平台数据统计,截止2月15日,市直学校共有40429名学生开通平台账号,21965名学生参与完成平安寒假,活动完成率53.31%。现将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直各学校开展情况
      各校积极发动师生参与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部分学校活动完成情况较好,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6年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活动完成情况汇总
    序号 学校 已开通学生数 模块一 完成数 模块二 完成数 完成 总人数 完成 比例
    1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2344 2345 2345 2344 100%
    2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 312 312 312 312 100%
    3 泉州财贸干校 1246 1227 1231 1225 98.31%
    4 泉州华侨大学附属中学 305 291 291 289 94.75%
    5 泉州市丰泽幼儿园 436 415 414 413 94.72%
    6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 295 265 266 260 88.14%
    7 泉州市农业学校 1596 1388 1413 1382 86.59%
    8 泉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632 519 524 516 81.65%
    9 泉州市机关幼儿园 257 200 207 199 77.43%
    10 泉州市晋光小学 2405 1811 1896 1790 74.43%
    11 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1342 965 995 952 70.94%
    12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576 1772 1824 1729 67.12%
    13 泉州第一中学 3776 2457 2457 2426 64.25%
    14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1337 790 790 771 57.67%
    15 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 302 175 181 170 56.29%
    16 泉州市实验小学 2476 1380 1396 1363 55.05%
    17 泉州外国语中学 3035 1392 1440 1357 44.71%
    18 泉州市第三中学 2458 997 1025 962 39.14%
    19 泉州体育运动学校 276 93 96 91 32.97%
    20 泉州第五中学 4524 1489 1494 1464 32.36%
    21 泉州市培元中学 3367 782 785 764 22.69%
    22 泉州市实验中学 4362 814 828 775 17.77%
    23 泉州高级技工学校 770 86 90 85 11.04%
      累计 40429 21965 22300 21639 53.31%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市直平安寒假专题教育活动完成率偏低,平均完成率只有53.31%。目前,活动完成率达到90%以上的学校:华侨职校、刺桐幼儿园、泉州财贸干校、华侨大学附属中学、丰泽幼儿园;活动完成率不足20%的学校:实验中学、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活动进度严重滞后;部分学校对专题活动不够重视,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工作责任人主动性不强,未能认真组织完成专题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距活动结束还有半个多月,各校要高度重视平安寒假专项活动,结合开学初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宣传发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力争活动完成率达到100%。
      (二)查找原因,加大监督力度
      各学校要对活动完成率低、师生参与人数少、效果不明显的班级,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和完成情况通报力度,督促学生完成平安寒假活动。
      (三)严格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以及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确实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我局将把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完成情况作为2016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本次通报后,仍组织不力,完成率低的单位,将依据《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安〔2012〕5号)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约谈及责任追究。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2月22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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