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4-00131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4〕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9-02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9-17 09:45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5日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4〕6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泉政文〔2014〕156号)要求,做好衔接省教育厅出台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4〕19号)提升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强化学校安全基础建设,推动学校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深化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经研究,决定按省教育厅出台的"省标"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以及省市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用改革创新的措施办法,加强学校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科学管理,提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一级抓巩固、二、三级抓提升"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到2016年底,全市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更加明确,教育管理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应达标的学校幼儿园全部评审达标。其中,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14年底评审达标率不低于15%、2015年底不低于65%、2016年全部达标。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对于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具有现实意义。各地各校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部门、各个岗位和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制定实施或任务分解方案,认真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列出时间表和线路图,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机构、责任、人员和经费,健全完善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在确保质量、严格标准、提升水平上下功夫,花气力、出成效。要将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情况作为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提高其在责任制考评和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积极推动安全创建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标准,规范考评。认真按照本方案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定标准》(见附件2),扎实做好考评验收工作。凡过去已被评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且工作未滑坡、标准未降低的学校主要应抓好巩固提高工作,可继续申报一级安全标准化学校;被评为安全标准化二、三级的学校应按新《标准》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实现向更高的标准升级达标;新建或未达标的学校应认真对照新《标准》,积极创造条件达标。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所评定的分数、反映的情况和数据要客观实在、真实可信,自评合格的方可向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学校需填报《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定申报表》(见附件3)和自查、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式3份)。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考评验收原则上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与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同步实施。经考评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等级的学校,由组织实施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认定,市属(直)学校(含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高校)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县属学校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强化监管,激励引导。建立对学校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的分类监管机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考核等工作,重点加强对达标等级低和未达标学校的指导和监管。对安全管理工作滑坡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学校,要及时降低或撤销达标等级,并督促落实整改,重新评审确认等级。要加强跟踪管理,效能督查,巩固建设成果。要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及日常安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对参评安全一级标准化学校,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验收。要严肃评定纪律,凡未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达标的学校,不能参评文明学校、达标学校、示范性学校;对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参评任何综合性荣誉。要健全激励引导机制,从政策、荣誉、措施等方面,制定有利于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对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奖励,市教育局将对"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行动进展缓慢,评定不达标的要采取函告、约谈、控制招生规模等手段予以告诫督促;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要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招生资格;对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五)广泛宣传,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各种报刊、电视、网络、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各类舆论媒体的有效方式和校园宣传阵地,全方位、多层次积极宣传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制度规范、具体标准和工作动态,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学校安全标准化三年行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重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和互相学习交流等活动,推动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
      四、实施步骤
      "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创建活动从即日开始,到2016年底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9月上旬前)。
      各地各校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2014年9月-2016年10月底)。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定标准》(见附件2)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创建活动。自评合格,填写《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定申报表》(见附件3)和自查、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式3份),分别向所隶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12月-2016年12月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根据申请学校数,合理安排所辖各校申报时限进度、考评进度,分期分批按目标任务所确定的比例对申请学校及进行考评。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考评合格的,由组织实施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认定。
      五、考评办法
      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详见附件2考评说明。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于8月25日前,市属(直)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于9月7日前将实施或任务分解方案报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今后,每年3月10日前(2014年于9月7日前)上报本辖区《应达标学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各地各校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别将本辖区、本学校的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福建省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上报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联系人:李永忠 邮 箱:liyongzhong1986@163.com
      电话(传真):22782905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开展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评定标准
         3.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评定申报表
         4.应达标学校情况统计表
         5.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开展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文伟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瑞钦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进兴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刘殊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毛伟雄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天颂  市教育局调研员
          曾文汉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谢细才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计财科科长
      成 员:林进全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俞 捷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邱宝塔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惠生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庄 严  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科长
          黄世琴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科科长
          曾国跃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蔡玉霖  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科长
          陈军萱  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郑华强  市教育局德育科科长
          黄庆坤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纪 如  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科科长
          李礼星  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科长
          马清华  市教育局教育工会专职副主席
          苏明该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张小平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蔡东沐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高雄飞  市教学仪器站站长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创建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由王瑞钦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人员组成。

    (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省粮食局、省电力有限公司,市府办,市安办、市安监局、市农工办、市经贸委、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妇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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