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4-00118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4〕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7-30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泉州市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7月30日
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幼儿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范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6月25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宁德)现场会的部署和市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活动的通知》(泉道安办〔2014〕17号)的要求,制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活动方案如下:
一、宣传教育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深入实施,贯彻落实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学校各项宣传工作措施,努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实现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明显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构建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各地各校要制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强化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每月有交通安全宣传专题,持续开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更加深入人心。
(二)营造宣传教育氛围
各学校悬挂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警句、横幅、宣传图的内容要进行更新和完善。要充分利用学校的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提示语,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氛围。
(三)拓宽宣传教育途径
各地各学校要通过组织文明交通知识竞赛、绘画比赛、培训讲座等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周(日)"、"十一"、少先队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通过短信、校园网络、广播、校刊校报、电子显示屏等媒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特别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再由受训教师组织本单位其他人员进行培训,着力提高广大教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能力,引导全体师生、员工自觉践行文明交通。
(四)强化宣传教育功能
1、学校要每学期开展1次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周"活动,落实每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课、每学年2次以上文明交通社会实践,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校车教材建设,将道路交通安全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和综合实验中。
2、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学生交通违法情况查处通报制度,教育学生自觉杜绝闯红灯、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死飞"自行车等危险交通行为。
4、各学校要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知识讲座、交通安全体验、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宣传挂图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对校车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
各地要加强《校车管理条例》宣传,每学期至少要开展2次面对面的针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受教育率要达100%。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摆放宣传展板、分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活动宣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通报本辖区校车交通事故情况、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校车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活动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职能优势,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和市直学校请于8月3日前,将根据各自实际细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报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联系人:薛闽,联系电话、传真:22782905,电子邮箱:xm22782905@163.com))。
(二)创新工作举措。各地要进一步开拓思路、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破解难题,不断探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活动宣传工作实施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地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并定期不定期对各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各地各校实施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综治考评的项目。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委会、市道安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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