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4-00110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4〕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7-02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4-07-17 11:13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今年6月份以来,我市接连发生6起学生校外溺水、1起交通事故共死亡9人。这7起事故给学生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引起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严重关注,6月29日郑新聪市长批示:市教育局对暑期学生安全要再布置。经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师生非正常死亡28人,其中,丰泽区学生车祸死亡1人;洛江区学生刑事、溺水死亡各1人;泉港区学生火灾死亡1人;台商区学生高坠、溺水死亡各1人;晋江市学生溺水死亡2起4人;石狮市学生车祸死亡1人、溺水死亡3起3人;南安市学生溺水死亡7起8人、车祸死亡1起1人、教师自杀1起1人;惠安县学生自杀1人;安溪县学生溺水死亡1人;永春县学生车祸死亡1人;德化县学生溺水死亡1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上述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学校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减少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暑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涉及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针对今年来发生的涉及学生安全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件教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切实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局长、校长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立即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
      暑假在即,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育教学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挡、不走过场,做到认真、全面、彻底和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于自身无法解决或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假期停止使用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校车、食堂和学生宿舍等涉电设施、设备要切断电源,要加强危化物品、贵重物品存放室的管理和看护,防止意外发生。
      三、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一)强化安全教育。暑假前,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安全工作实际和近期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惨痛案例,利用班会、队会、闭学式和安全讲座等形式,对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再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及家长在暑假期间积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将安全知识竞赛作为学生暑假家庭作业的重要内容和暑期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
      (二)突出教育重点。各地各校要重点加强6-14岁小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要反复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湖、海、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游玩)。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要盲目下水营救,以免造成群死群伤。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强化寄宿学生的返家乘车安全教育,认真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要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船,严禁在公路、铁路上游玩;不随便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被陌生人拐骗等,要让学生懂得在发生危险的时候如何自救、呼救的办法。同时,还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密切家校联系。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访,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期间学生应注意的事项,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同时,提醒敦促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暑假期间,学校要密切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电话、校讯通、手机短信和绿色平安信使、学校网络、QQ群等形式和途径,联系每一个学生和家长,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假期的安全信息,切实做到学生安全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要在学生中建立互相联系的网络,加强学生之间的互相督促。
      四、进一步强化暑期学生集体外出和校车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有校车的学校要再次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和全面检修,确保使用安全。要认真对校车进行清理,淘汰车龄过长的校车,尽快更新升级为国标校车。要配合公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有关要求核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身体条件、驾驶技术和驾驶行为等情况,坚决清退不合格的校车驾驶人。假期校车要停放在校内指定地点,驾驶人员未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更不能参与非法营运。学校不得将校车租用、借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五、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要重点对特殊对象、心理不健康人员、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上访人员及其他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人员逐个进行疏导化解,逐人进行教育稳控,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个人极端暴力事件。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全面掌握学校周边活动的精神病患者、有暴力倾向人员、因各类矛盾纠纷可能铤而走险人员等特殊人群、高危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稳控措施,防止危害师生安全。
      六、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安排好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要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要指派专人落实陪护、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要求放假回家的学生到家后及时向班主任报平安,学校要关心假期在校未回家学生的学习、生活。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严格遵守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信息反馈,保证联络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对发生事故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公室,市综治办、市安委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