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4-00042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3-27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4-11 11:44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分、县(市)公安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今年3月31日-4月6日,是第七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3月31日是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开展好"安全教育周(日)"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把师生安全教育作为提高学生基本素质和安全素养;作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周(日)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方案,提供保障,创新形式,确保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力求活动形式多样
      (一)举办一次启动仪式。3月31日前后,各级教育、公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具有特色的学校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启动仪式,通过悬挂大型横幅、摆放校园安全宣传展板等宣传活动、开展志愿签名、分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做好活动校园安全教育日的组织动员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预告,全方位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一是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结合本校(园)建筑分布、学生人数、楼梯宽度等实际情况,针对火灾、地震、拥挤踩踏及其他突发事件不同情况,制定演练方案,绘制疏散路线图,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实战型演练,使每一名师生都熟记演练过程、演练程序和疏散路线、地点。同时,要确保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有序、有效,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活动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到所属学校督查指导演练活动,做好演练活动的总结评估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演练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各地公安部门要组织民警带领学生志愿者在学校门口开展1次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劝阻学生和家长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一是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根据不同学生的年龄和认知特征,立足本地区、本学校发生事故的规律、特点,组织或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到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系列宣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二是要充分利用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LED电子屏幕、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通过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每天五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提示牌)、手机短信、校讯通、知识讲座、张挂标语口号、分发安全倡议书或致家长一封信、一条短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暴力、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和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教育,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活动期间,各地要发送至少1条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短信。
      (四)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绿色通道"的建设和校园周边交通设施隐患排查,在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交通复杂路段安排民警、教辅人员和安保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二是教育部门要重点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图书馆、锅炉房、实验室、危化品室、煤气燃气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备和电梯等重点要害部位及门禁管理、宿舍管理、校园周边等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及时整改。要组织师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给学生布置一份安全防范和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作业,组织开展专题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切身感受,强化意识,提高认识,熟练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五)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各地公安、教育部门要针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近期涉及学生、校车的交通事故情况、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校车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同时,依法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以及校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媒体,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周(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组织随警采访、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广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以及发微博、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曝光各类危及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交通事故。要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本学校近年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宣传报道,通过推广经验,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好地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活动起到"教育师生、推动学校、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效果。
      各地教育部门于4月4日前将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日)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以电子形式报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联系人:薛闽,联系电话:22782905,电子邮箱:xm22782905@163.com);
      各地公安部门分别和于3月31日将开展安全日启动仪式活动情况、照片和4月4日前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及统计表上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网传至交巡警支队ftp://宣传科/"三月份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文件夹,交巡支队联系人:李振宇,联系电话:28018063)。

      附件:1.2014年福建省安全教育周(日)主题教育活动宣传标语
         2.2014年福建省安全教育周(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7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7日印发

    附件1:2014年福建省安全教育周(日)主题教育活动宣传标语

    1、深入开展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
    2、深入开展第七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
    3、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4、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
    5、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机制
    6、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
    7、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创建
    8、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
    9、扎实开展2014年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10、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构建校园安全文化
    11、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环境
    12、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13、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14、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
    15、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校园安防能力
    16、强化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7、安全在你脚下,生命在你手中
    18、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19、校车安全人人抓,平安幸福千万家
    20、乘车走路讲安全,文明交通保平安
    21、让事故远离校园,让安全永远相伴
    22、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23、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24、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
    25、关注食品安全,关爱生命健康
    26、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