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3-00184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3〕7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2-27
市属(直)各有关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中,各有关学校能进一步明确综治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安防能力,减少综治安全隐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应该清醒认识到,有的学校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请各有关学校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按照考评组的要求抓好落实整改。
现将第二批创建"平安先行学校"暨"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学校的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合格学校(21所):
闽南理工学院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黎明职业大学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永春师范学校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泉州艺术学校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泉州实验中学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泉州市第三中学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泉州外国语中学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泉州市农业学校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福建省经贸学校 泉州市财贸职业技术学校
泉州体育运动学校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二、"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学校(3所):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抄送: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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