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3-00102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3〕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6-14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化旅游局,市属(直)各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会议文件精神,2013年5月中、下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学校开展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交叉检查。交叉检查组通过座谈了解、实地查看、查阅相关文件档案、内业资料等形式进行安全检查,抽查了县(市、区)70所学校,其中中学19所、小学22所、九年一贯制1所、幼儿园28所(公办园7所、民办园有证19所、民办园无证2所),检查了市属(直)高校、中职、中学、小学、幼儿园41所学校。总的来看,各级各类学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泉州教育科学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要成效有三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
1、领导普遍重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各级各类学校能重视安全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规定,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安全"一把手"工程,各校均成立校长为组长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实验室、校门值班、巡逻、安全隐患排查、校车等重点环节(部位)管理。
2、重视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强化。各级各类学校能够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品德、法纪、安全"三项教育", 广泛开展防溺水、防火灾清剿火患、防交通事故、防震减灾知识等宣传教育,开展中小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等各类业务培训,落实上下午放学前每天5分钟学生安全教育。
3、抓好隐患排查,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大多数学校能抓好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保安员、生管、校医、心理健康等老师、管理人员及基本的防护装备;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及紧急报警警铃,各种安全应急预案、演练逐步完善;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剿火患、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排查整治,完善校车管理、寄宿生管理等,成效明显,有效地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问题
1.安保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学校未独立设置安全保卫机构,安保力量不足,保卫人员和专职安保力量薄弱,保安员无上岗证,着装不规范,未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年龄偏大,很难起到威慑犯罪和维护校园安全的作用。
2.学生宿舍消防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有的学校未能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存在宿舍楼缺少消防设备,消防水带丢失、灭火器过期失效、消防栓无法正常出水,日常检查记录不规范;有的学校宿舍楼两边楼道不畅通,楼道应急灯设备损坏,无法应急启用,疏散标志安装位置不当或缺少、损坏等。
3.学校监控设备设施需进一步更新扩容接入。部分学校的监控设备由于投入早、安装早,受当时技术水平限制,属于普清标准,与当前高清监控的需求仍存有一定差距;个别学校视频监控不能覆盖学校重点部位,存在监控死角盲区、保存时间不足等情况,监控和报警设施未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
4.部分食堂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食堂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仍使用现金购买饭菜,食品留样不规范或不留样,生熟食混放,煤气罐、柴油桶等燃料未做物理隔离随意存放,存在缺少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标志、不会使用等情况,食堂摆设脏乱无序,饮食环境卫生不干净,食品出入流程不标准,存在二次污染隐患等。
5.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状况仍存在较大隐患,大多数社会接送车辆缺乏有效监管,个别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未执行"六定"规定,有些县(市、区)道路交通状况复杂,车多路窄,交通设施不全。有些学校地处交通要道,往来人员车辆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
6.校园及周边环境有待净化。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杂乱,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有些学校大门外乱设摊点,占道、破坏校园围墙营业现象突出,造成严重交通堵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认识。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继续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及时学习领会各级安全文件精神,做好预警并提出切合自身的具体防范要求。
2.抓好隐患整改,着力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要落实好责任分解,把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位、到人;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实消防设施、消防器械的维护保养。确保校园疏散通道畅通;要主动联系并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副校长、公安派出所作用,清理闲杂人员、无证流动摊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3.加大安全宣传,促进日常行为养成。学校与家长要及时沟通配合,进行以防溺水、防交通、防火灾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要抓好教师各类安全培训,把安全做成习惯,内化为自觉行为;要抓好门卫制度,加强学校保卫人员培训,配齐、配足学校安保设施,全面提高学校安保能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本次交叉检查中,各检查组已当场对受检学校发出《安全检查隐患及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本通知不一一通报,各学校务必针对检查中指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对号入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对在交叉检查中被检查组指出问题的学校,要在检查组规定的期限内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对各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此次未被抽查到的学校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