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3-00084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3〕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5-24
    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5-31 00:2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省八部门关于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以及5月15日教育部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17日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中小学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视频会议的精神,决定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师生),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推进"安全发展学校"创建工作,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学校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在全市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挂靠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负责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安排
      (一)抓好"安全生产月"启动宣传工作。一是通过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安全宣传口号和安全常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二是通过移动"校讯通"向师生、家长发送安全公益短信,为"安全月"各项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向师生、家长灌输安全理念。
      (二)开展安全发展学校宣传活动。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对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进行宣传。市安委会已于4月4日在《泉州晚报》头版刊登了《城市安全了,百姓才能安康幸福--就泉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为配合市安委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编印安全宣传资料,在辖区各校进行宣传,使全体师生了解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师生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6月9日)。一是组织师生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二是组织各学校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讨论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各校根据各自特点,有针对性组织一次案例展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四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消防、交通、治安、气象、卫生、地震等部门协作,对在校学生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警示教育。
      (四)主动配合搞好"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6月5至8日)。积极配合省"海西安全发展行"记者采访团到我市的采访活动,特别是对我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一岗双责"、学校主体责任、推进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经验做法的采访报道,曝光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等。
      (五)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6月16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开展"安全生产月"书画和摄影展活动;要广泛开展"生命之歌"优秀歌曲学唱、传唱活动,举办演唱会、歌咏比赛;指导、推动安全文化示范学校、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营造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六)开展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8日--6月24日)。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或演习)。
      (七)开展防溺水、清剿火患活动(6月整月)。按照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要求,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严防师生发生溺水事故;强化教育系统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统一部署,集中宣传整治的重点和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将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融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学校的职能作用,大力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九)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各地在今年6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人员组织一次培训学习。
      五、学校活动安排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搞好督促检查。各校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自查活动。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在学校内部逐条检查、逐条核实,查漏补缺,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工作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等形式,组织学校师生对师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讲评、剖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身边所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全月"活动是安全工作宣教工作的重要平台。各地各校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意见》、《通知》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年"和"安全生产基石工程深化提高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为加强对全市学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泉州市教育局成立泉州市学校"安全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市教育局王瑞钦副局长任主任,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具体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属(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全体师生参与。各地各校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学校、放在责任落实上,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构筑"政府搭台、学校唱戏、师生参与"的"安全月"活动格局。
      (三)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学校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板报等的作用,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典型经验,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
      (四)务求实效。各地各校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月"活动取得实效。
      "安全月"活动期间,市教育局将以活动简报形式及时对"安全月"活动情况进行汇总、通报,通过 "安全月"专栏及时发布"安全月"活动有关信息。各地和市属(直)学校每周要将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各地各校请将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2日和7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liyongzhong1986@163.com。
      联系人:李永忠 联系电话(传真):22782905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6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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