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3-00075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3〕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5-15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直)学校:
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3年4月底,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完成自评申报2206所,考评验收和级别评定2192所,其中一级达标学校367所,二级达标学校1358所,三级达标学校467所,公告1801所,颁证授牌1729所,达标率为99.4%;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完成考评验收1803所,颁证授牌1803所,创建达标率达82.1%。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学校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教育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存在部分地方和学校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不够落实,创建质量不够高,考评验收不够严格、认真,牌证颁发和跟踪监管滞后等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及市政府安委会工作要求,现就今年进一步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未达标的学校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达标。
(二)已达标的学校按照"一级抓巩固、二、三级抓提升"的要求,做好持续改进和"回头看"工作,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是实施学校安全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提升学校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实施安全发展学校战略的有力抓手。各地各校要把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学校安全基础,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安防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督导推动、学校落实创建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制订推进工作措施,为创建提供必要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和2013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创建达标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前置条件,强化对未达到规定等级或未开展创建学校的检查指导,推动达标创建工作。院(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必须亲自组织达标创建工作、必须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必须健全管理制度规程、必须坚持带班值守、必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必须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必须提高学校本质安全"的要求,推动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调查摸底、健全台帐、函告学校等基础工作,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加强服务和指导,推动达标创建工作。对工作不落实、推动不力、流于形式、质量不高、弄虚作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约谈、问责,对安全问题突出,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要充分发挥学校报刊、电视、网站、宣传栏、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各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绩和经验,各教育行政部门要评审确定一批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优质示范学校和先进学校,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从今年开始,要进一步强化培训管理,切实提高对创建评审能力;要加强学校内业务培训,提高检查、整改、达标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四)规范评审,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闽教安〔2011〕9号、泉委教综[2011]17号、泉教执[2011]12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考评验收过程管理,力求把考评重点放在创建全过程,注重学校内部管理、宣传教育、组织建设、建章立制、岗位职责、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严格对照评审标准,确定达标级别。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建立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信息管理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评审效率,加强评审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质量。
(五)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各地各校要全面开展创建"回头看",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标准自查自评,实现自我评价、自我发现、自我改进、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集中时间,结合"安全发展学校"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回头看",对2011年以来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评定标准是否严格、评定质量是否真实、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是否落实、台账建立是否规范、证(牌)后跟踪监管是否到位、持续改进措施是否落实。要对达标创建工作和实际效果进行全面、客观地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推进的对策、措施,推动全市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工作的深化提升。
各地各校要认真制订"回头看"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请于5月27日前将"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联系人:李永忠,联系电话(传真):22782905,电子邮箱:liyongzhong1986@163.com。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及市安委会。市教育局将结合"安全发展学校"创建对各地各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3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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