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2-00128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2〕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7-26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08-02 16:06

    各县(区、市)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清剿火患"战役,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全市教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卫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迎接党的十八大做好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的重要部署,最大限度消除校园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根据省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福建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20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前期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基础上,全力做好迎接党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为目标,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为重点,采取有力举措,凝聚一切力量,深入排查校园火灾隐患,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努力实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分百,最大限度地防控和减少一般火灾,坚决杜绝火灾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泉州市教育局成立迎接党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郑文伟局长任组长,王瑞钦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宣传科、初幼教科、职成教科、中教科、高教科、社管科、德育科、计财科、执检科等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执法检查科),具体负责校园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深化"清剿火患"战役,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校园火灾隐患治理。从暑期开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明确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和措施,全面开展新一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礼堂、会议室、锅炉房以及校园商业网点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消除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栓损坏、灭火器喷雾剂过期、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出口堵塞、违规设置教师、学生宿舍等火灾隐患。从严查处火灾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等消防违法行为,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
      (二)大力督改重大火灾隐患。对被市里通报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以及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要采取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对在这次排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报告公安机关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在十八大开幕前整改销案。重大隐患整改期限届满的,要提请公安消防部门复查验收。对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关停、"死盯死守"等断然措施,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三)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要强化消防宣传,广泛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宣传报道。认真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暑假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特有工种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能力;组织教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让每位教职工普遍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懂得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秋季开学后,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图片展、班队课、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要组织广大师生到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消防安全教育场所参观、体验和学习,增强防火知识。要发动师生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建立奖励工作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实施阶段(7月20日至9月30日)。各级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校园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机制。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2日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组督查各地各校开展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通报督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校园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定期通报情况,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强化媒体消防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板报、专刊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等主题宣传报道,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为打赢党的十八大校园消防安全保卫战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值班,快速反应。从现在开始到党的十八大闭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每天要保证1名领导带班,及时处理涉及校园消防安全和稳定的各类事件。学校主要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保证信息畅通。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督导制度,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和帮扶指导,发现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进行跟踪管理。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年终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中予以加分;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学校责任人要进行约谈;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火灾事故和较大或亡人火灾事故的,严肃责任倒查,依法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单位和个人年终评优评先等各种荣誉资格。
      请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于7月23日前将工作方案报我局执法检查科;从7月起,每月最后一周各县(区、市)和市属学校上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十八大闭幕2日内上报该项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健辉  电话:22782905
      传 真:22782905 邮箱:zf22782905@126.com

    主题词:教育 消防安全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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