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1-00133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1〕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9-11
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范溺水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1-09-21 00: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开学以来, 9月3日,石狮市发生一起两小学男生溺亡,9月10日,安溪县又发生一起5名男学生(初中一年级学生4人、小学生四年级学生1人)溺水死亡事故。两地多名学生溺亡事故均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惨重教训说明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不可丝毫松懈,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尤其是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对未成年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务必加强,请各地及时将两起溺水事故通报各校,务必从事故中汲取沉痛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同时督促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务必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防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泉教执〔2011〕1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措施的紧急通知》(泉教执〔2011〕16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和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措施,遏制学生溺水死亡的再次发生。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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