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1-00003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1-13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上月底以来,我市发生了4起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其中车祸3起、溺水1起。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生多起学生安全事故,需警钟长鸣,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学生人身意外伤亡事故的警惕和防范,要加大力度开展学校的学生安全教育。为进一步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加强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寒假前,各学校要以班级为主阵地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是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用电、用煤(天然)气、心理健康等方面内容的安全教育。两节期间,参加大型娱乐活动或到人群集中场所要注意安全,防范发生踩踏事件;要遵守当地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避免产生意外伤害。
二、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和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职;要重点关心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安全工作。
三、各学校寒假前,要进行一次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寒假期间要健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准时在岗在位,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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