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0-00132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0〕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9-21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和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0-10-01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各中等职业中专、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开学以来,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期初安全工作检查和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形式总体是平稳的。但是,自9月1日全市开学以来,由于个别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不到位及受今年第十、第十一号台风的影响,全市师生非正常死亡呈高发态势。据统计,自9月1日至9月21日止,全市共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9起,死亡12人(其中自杀2起2人,交通1起1人,触电1起1人,溺水5起8人),比去年同期增加6人,增长一倍。9月8日,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一教师黄某某、丰泽区职教中心一学生戴某某自杀身亡;9月9日惠安县辋川某中学学生何某某在放学的路上被车撞身亡;9月10日,石狮市某两所小学、晋江市某小学学生边某某、徐某(女)、陈某某(女)等三人一起到一水坑玩耍,不幸全部溺水身亡;9月11日晚,洛江区某中学初一年学生刘某某(女)在家中不幸触电身亡;9月12日,晋江市某外来工子弟学校学生赵某某到溪边沙场游泳溺水身亡;9月18日,惠安县东桥某小学学生王某某外出游玩掉入废弃石窟身亡;9月19日,鲤城区某小学学生王某某外出到水池戏水不幸溺水身亡;9月19日,南安市洪籁某小学学生杨某(女)、肖某某一起外出未归,9月20日被发现溺水死亡在一遗留沙石坑中。在上述发生的非正常死亡的11名学生中,外来工子女共有7人,且溺水死亡占大多数。主要受近期台风暴雨水坑、废弃沙石坑、石窟积水较多等因素影响,又由于刚开学,个别学校忙于事务,忽视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教训是深刻的。
      2010年的"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闽教安组办[2010] 35号)和省、市等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两节"和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师生的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切实做好"两节"和近期学校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两节"和近期的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学校要按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近期,正是学校各种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尤其是溺水、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各学校不能有半点的麻痹侥幸心理,务必在开学初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抓好隐患整改,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节日前,各学校都要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工作大检查,要根据各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尤其要认真做好溺水和交通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好省教育厅和我局下发的一系列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节日前,有条件的学校,要认真做好与交通部门的协调工作,既为师生离校返校提供方便,又确保全体师生的节日安全。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抓好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两节"期间,师生回乡返校,外出活动频繁,加上目前全市气温仍然偏高,地质灾害频发,各种安全事故都有可能发生,各校要认真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要针对本地本校实际,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要反复不断地重申,中小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和到水边游玩,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不得涉足娱乐场所和网吧,不得驾驶机动车辆,外出时不得乘坐"三无"和超载车辆,学校要与学生签定各种安全承诺书,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齐抓共管,不断加大与社会和家长的沟通力度。节日期间师生放假回家,如何做好与社会及家长的沟通工作,显得特别重要,各校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努力做到社会、家长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充分利用"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不断加大与社会、家长的沟通力度,督促并告知家长、社会要共同关心和重视青少年学生假期的安全工作。当前,我市外来工子女就近入学人数不断增加,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意识相对较弱、没有时间看管自己的子女等原因,解决外来工子女的安全问题已成为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商讨对策,认真做好这一群体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五、加强值班,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两节"期间,各校要按规定加强值班工作,认真制定和落实"两节"期间的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员在岗值班,不得擅离职守或以手机、电话"摇控"带、值班,随时保持与上下级单位、当地公安机关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各学校对财务室、电脑室等重要部位要严密关注,加大防范措施。有条件的学校,要加大巡逻力度,确保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安全预案,迅速组织施救,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如发生抢救不力或因瞒报迟报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安全 紧急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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