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0-00097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0〕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6-2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以来,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是平稳的,无发生重大的涉校安全责任事故及侵害学校利益的重大突发事件。但是各种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依然居高不下。据统计,截止6月26日,全市共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31起,死亡36人。其中溺水8起,死亡11人(游泳溺水死亡1起1人,意外落水7起10人);交通死亡事故9起,死亡10人;自杀3起,死亡3人;刑事1起1人;煤气中毒1起2人;火灾2起2人;其他7起7人。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5人。从师生非正常死亡人员结构分析:幼儿园4人,占11.1 %;小学20人,占55.6%;初中7人,占19.4%;高中1人,占2.8%;高校3人,占8.3%;教师1人,占2.8%。从地域结构分析: 外来人口14人,占38.9%;本地人口22人,占61.1%。而发生在校内的3起死亡3人均为高坠死亡。根据年初下达给各县(市区)的师生非正常死亡控制目标分析,至6月26日止,超过控制指标50%的县(市区)有洛江区(死亡4人,占全年的200%),丰泽区(死亡3人,占全年75%),石狮市(死亡4人,占全年的66.7%),市直学校(死亡5人,占全年55.6%)。必须引起各地各校的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遏制各种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期末将近,一年一度的暑假即将来临,为严防暑假期间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能过上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批示和文件精神,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2010]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期末和暑期学校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安全教育和防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保障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从今年全国、我省、我市学校发生的事故和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依照有关法规和制度,细化实化每一项安全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
二、狠抓管理,健全制度,把教育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六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认真开展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汛、防地质灾害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在放假前必须认真组织一次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字当头,从"细"处入手,严防走过场。对近期受降雨影响浸泡、受淹的校舍、护墙、护坡等各类建(构)筑物要逐栋逐处检查安全情况,新出现的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危墙应推倒,对靠近山边的学校要继续加强对山体的监测。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及时限,坚决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及时封堵和消除互联网上的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害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各校应在学期末功课结束后安排时间,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应急知识的专题教育、卫生知识教育和预防溺水事故、交通事故教育,同时要教给学生在发生危险的时候如何自救、呼救的办法。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到"三厅两室"、酒吧、网吧等活动场所。在假期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活动,拒绝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家校联动,广泛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地各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学生安全保护知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而唤起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各学校应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访,印发《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争取家长与社会的支持与密切配合,并敦促家长(特别是外来民工)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假期的安全信息。要在学生中建立互相联系的网络,加强学生之间安全的互相监督,有效遏制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值班,信息畅通,完善各项应急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并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值班电话,以保持校内外信息联系的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 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逐级如实上报。所有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请示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决策准确,指挥灵敏。各地各校要严肃值班纪律,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五、市直学校值班表应于7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传真:22782905,电子邮箱:A91321g264@sohu.com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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