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10-00006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1-23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0-02-02 00:00

    县(区、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期末临近春节将至,是社会治安案件高发时期。1月22日,在泉州市区发生一名中学生在学校周边被社会青年砍伤致生命危险、在南安市洪梅镇发生一名学生回家途中被同校学生群殴致生命危险的两起恶性案件。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李建国市长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鲤城区、丰泽区政府主要领导紧急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根据李建国市长、市委政法委沈耀钦书记、潘燕燕副市长等市领导的指示要求,针对发生的两起涉及学生的恶性治安案件,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防止校园暴力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期结束前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放假前要集中开展学生校外安全和遵纪守法的专题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及时排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化解学生思想问题矛盾,预防学生之间矛盾的激发和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期末临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学校师生开展一次防震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安全自护能力。要认真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安排有24小时在岗的值班人员和行政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巡查,切实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与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各高校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让学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寒假生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在学校学期结束前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平安泉州"、"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努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平安、安全的环境。
      四、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大冬季治安整治的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盘查,以及交通、消防安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学期结束临近期间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巡查,努力为学生就学提供安全良好的环境。对涉及师生安全的刑事治安案件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警力快侦快破,对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泉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公安局
    二○一○年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校园周边 整治 通知
    抄送: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3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