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9-00079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9〕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6-04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已到,最近一段时期,我市已连续发生多起校园安全事件和涉校刑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于5月中旬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做好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加强安全教育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期末已近,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期末和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为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期末和假期学校和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安全教育和防范管理工作,健全工作保障制度,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侥幸心理。
二、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六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各地各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以"防火、防骗、防盗、防汛、防破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用电、注意饮食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放假前必须认真组织一次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体育设施、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字当头,从"细"处入手,严防走过场。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管责任,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药)品的管理;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及时封堵和消除互联网上的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害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要加强对学生游泳(游玩)安全教育,反复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或老师的陪同和组织下进行,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能私自到江、河、溪、池、圳、水库等水域游泳(游玩);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外出必须要有监护人同行,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到"三厅两室"、酒吧、网吧等活动场所。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净化育人环境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最近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开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崇尚科学、拒绝邪教"、"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等活动,在广大师生中营造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珍爱生命、拒绝邪教、拒绝毒品的浓厚氛围,在假期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活动,拒绝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要告知学生在参加社会公共活动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辩明是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各地各校在放假前,要普遍举行一次主题班会,结合当前学校存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各地要继续配合综治、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整治,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滋扰校园、侵害学生权益、影响学校安定稳定的因素,再次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和整治,进一步净化优化育人环境。
四、发扬家校联系传统,杜绝伤亡事故
各地各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学生安全保护知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而唤起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各学校应在放假前和暑假广泛开展校长、教师家访活动,对外来工子弟、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学生、单亲家庭的学生应作为重点家访对象,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方式,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并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杜绝与遏制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要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逐级如实上报。所有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请示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决策准确,指挥灵敏。各地各校要严肃值班纪律,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将按照《泉州市安全管理奖惩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四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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