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8-00102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8〕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9-10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通知
    时间:2008-09-22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08〕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校应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结合我市开展落实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把这项工作认真、扎实地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安全 转发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安办、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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