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8-00078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8〕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6-19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
今年以来,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是平稳的,但进入6月份以来,我市各地已连续发生6起死亡10人的涉校安全事件。6月1日晚,洛江区某中学初二年学生吴××与杜××晚自修后骑车回家路上被一农用车刮碰,致吴当场死亡杜受伤;6月2日,丰泽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卜××放学回家后在邻居家五楼阳台玩水不慎坠楼身亡;6月13日中午,安溪县某中心幼儿园幼童王××在上学路上到公路边水沟洗脚不幸滑入水中,被冲入涵洞,至今失踪;6月13日,石狮某民办职校数控班数名学生到海边游玩,学生洪××、林××不幸被海水卷入溺水身亡;6月15日下午,南安某中学初二年女生林某妹、林某婧乘坐休学学生谢某驾驶的无牌照摩托车被重型货车碰撞三人当场身亡;6月15日,泉港区某中学初一年学生张××、林××不慎溺水死亡。这些学生死亡事故的接连发生,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在呈报件上作了重要批示。目前期末已到,暑假即将来临,为严防暑假期间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能过上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进一步落实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学校安全工作的批示和文件精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期末和暑期学校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安全教育和防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保障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从近段学校发生的事故和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依照有关法规和制度,细化实化每一项安全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
二、狠抓管理,健全制度,把教育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六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认真开展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爆、防盗、防骗、防汛、防投毒、防破坏、防震、防地质灾害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在放假前必须认真组织一次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字当头,从"细"处入手,严防走过场。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及时限,坚决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要加强对有毒、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药)品的管理,必须做到双人双锁,并做好出入登记。要加强对师生饮用水水塔(池)的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及时封堵和消除互联网上的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害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各校应在学期末功课结束后安排三天时间,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教训,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知识的专题教育、卫生知识教育和预防溺水事故、交通事故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学生游泳(游玩)安全教育,要反复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或老师的陪同和组织下进行,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玩,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溪、池、圳、水库等水域游泳(游玩);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外出必须要有监护人同行,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和在公路、铁路上游玩,不随便与生人交流,防止被生人拐骗等,同时要教给学生在发生危险的时候如何自救、呼救的办法。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到"三厅两室"、酒吧、网吧等活动场所。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等活动,在广大师生中营造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珍爱生命、拒绝邪教、拒绝毒品的浓厚氛围,在假期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活动,拒绝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开展一些诸如"夏令营"的集体活动,以丰富学生的暑假生活。
三、家校联动,广泛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地各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学生安全保护知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而唤起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各学校应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访,印发《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争取家长与社会的支持与密切配合,并敦促家长(特别是外来民工)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假期的安全信息。要在学生中建立互相联系的网络,加强学生之间安全的互相监督,有效遏制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值班,信息畅通,完善各项应急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并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值班电话,以保持校内外信息联系的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逐级如实上报。所有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请示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决策准确,指挥灵敏。各地各校要严肃值班纪律,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将按照《泉州市安全管理奖惩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五、各县(区、市)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市直学校值班表应于7月1日前分别报送所属县(区、市)教育局和我局执法检查科。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2782905(上班段)、22774950(下班段)。 值班传真:22775315。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未保办、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教育工委、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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