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8-00031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3-10
关于确认泉州理工职业学院等5 所学校为第三批市评“平安校园”的通知
时间:2008-03-22 11:00
各大中专院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修订稿)》和泉州市《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全市"平安校园"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属各学校对照《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并提出申报的基础上,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考评标准》的内容对2007年度申报单位进行逐一认真细致考评验收,现将考评验收后符合"平安校园"条件的5所学校予于公布并授予"平安校园"牌匾。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
泉州市农业学校
泉州体育运动学校
泉州艺术学校
希望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戒骄戒躁,继续抓好学校综治、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进一步优化。未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应认真查找差距,按照《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力度,争创"平安校园"达标单位。
泉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公安局
二○○八年三月十日
抄送: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教育工委、市安监局,各县(市、区)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