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8-00007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1-14
    关于认真做好寒假和“两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08-01-26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随着寒假和春节的临近,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寒假和春节、元宵"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把学校期末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祥和、健康、文明、和谐的节日和假期,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寒假及"两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安全稳定对于学校大局的重要性,切实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的责任,要以对党、对人民和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针对放假时间恰逢春节、元宵节的特点,各地各校要继续认真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各项措施,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在放假前后组织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针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人员集聚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存放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落实工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校园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寒假期间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各高校和中专学校要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尽可能实行集体住宿、集中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对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微机房、食堂和贵重物品存放室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负责,严加管理和看护,加强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加强校园网站的看护,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
      三、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要针对寒假学生活动分散等特点,要集中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在放假前对学生再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和"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素、防不法分子伤害、防火灾、防诈骗"的自我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进一步教育学生不无证驾驶机动车和乘坐无牌、无证或报废车辆,不得在公路上嬉戏游戏,骑自行车不得违规带人,不骑英雄车,不并行骑车,杜绝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教育学生在假期积极参加社区健康的公益活动,做个讲文明、懂礼貌、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里是个好孩子,在社会是个好公民;不违规进入"三厅两室两吧"等娱乐场所,拒绝黄、赌、毒、各种封建迷信、及邪教组织活动。中小学、幼儿园要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注意假期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要求孩子不能参与有害身心健康、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要迷恋网吧、游戏机室,不要私自下溪、河、塘玩水和上山玩火,不在禁炮区燃放烟花爆竹,离家外出活动务必预先征求家长的意见后方可外出,并要切实注意游玩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不吃没有健康保障的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有条件的学校要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全面家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和指导,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加强对其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向家长通报学生情况,争取家长和社会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寒假及"两节"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安排好假期每日24小时值班工作,做到有行政领导带班、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随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生安全事帮和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果断处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信息要做到准确全面,不隐报、迟报、漏报,保证联络信息畅通。寒假期间各县(区、市)教育局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领导不得力、不重视、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由此而导致发生假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五、今后凡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放假前三天将值班表电传市教育局,传真:22782905。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2784337,22360224,22774950。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元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假期 安全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安办、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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