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7-00026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3-23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泉州市中小学校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文明办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交警总队、市城市道路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市委郑道溪书记、林文杰副书记,政府朱明市长
泉州市中小学校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文明和社会公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继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合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具体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泉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改善中心市区道路交通状况的决议》,泉州市政府《关于泉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基础,以文明行路为突破口,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在中小学生中推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交通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一个人。为2008年全国农运会在我市的举办和文明城市建设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的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创建"平安泉州"、"平安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三、时间安排:
从 4月1日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深化文明交通工程暨进一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结合有组织的道德实践和阶段性集中整治活动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
1.2007年4月1日-4月30日,为各学校学习、宣传动员阶段。举办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启动仪式,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人车互不抢道,不违规穿过马路,不跨越交通护拦,不踩踏路边绿化带;骑自行车者按规定道路行走,不闯红灯、不互相追逐、不违规载人、不横冲直撞、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先,不无证驾驶机动车。各学校在深入学习、宣传、动员的基础上,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
2.2007年5月1日-6月30日前,为各学校开展以"遵章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阶段。利用各种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广泛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图片、举办交通安全讲座、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的交通管理,对学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普查,并逐校落实,全力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3. 2007年7月1日-2008年4月30日,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集中开展对中小学生全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校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巩固阶段。新学年开学后,各学校开展以"迎农运,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农运会争光添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4. 2008年5月1日-6月30日,为检查评比阶段。各级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交警部门集中对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检查,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评选工作。
四、工作任务
1.开展细致入微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交通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它无声无息地渗透在人们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道德的全部活动领域中。各级文明办、教育、交警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要以正确的宣传教育作导向,使学生用心去体验以获得对交通安全的真知。教师首先应该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转发的《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全校性集会上要反复强调安全的重要性,教师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要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在开学、放假、春秋游、家长会及升旗仪式上都应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有关的交通安全式教育。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全市中小学中掀起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视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热潮。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在近期集中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校园特色的"六个一"(一条宣传横幅、一期主题宣传橱窗和黑板报、一次主题队会、一封告家长书、一份倡议书、一次专题国旗下讲话)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校园广播站"校园电视台"宣传导向作用,开辟"交通安全"专题专栏,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拓展警校教育的新天地,利用校园网站开辟红绿灯专门栏目,为学生、教师、家长学习交规,互动交流提供沟通的平台。
3.突出主题,强化活动。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把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普法教育规划。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青春焕活力、文明构和谐"、"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学生"、 "迎接农运会,争做文明泉州人"等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同时,通过早升旗、校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日常教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开展生命教育,以珍爱生命探索新的教育模式。以学校、班级为单位,集中给学生上一次交通安全课。在全学期积极开展"八个一"实践活动:即搞一次交通安全晨会,开一次交通安全班会,设一处交通安全专栏,在教育网上开设一交通安全专栏,写一篇交通安全作文,赛一场交通安全演讲,签一份交通安全公约,演一场交通安全节目,不断扩大教育效应,努力培养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不断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4.渗透教学,积极落实。学校要将文明交通规范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列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课程,并作为加强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师生文明交通意识的培养和良好交通习惯的养成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之一。中小学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之中,列入相关课程计划,建立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要有具体的教育计划和教材、教案,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培训。要重视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知识渗透到思品课、社会课、班队课教学中,其它课程也要有机渗透交通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朝会时间,采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内容,保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活动进一步落实。
5.警民共建交通安全文明校。学校要依托少年交警学校和法制教育基地这块教育阵地,充分发挥交警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以基础品德和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为重点,以交通安全教育为突破口,走进课堂、走进家庭、走进学生身边,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学校每年至少要组织一两次较大规模的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当前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开展"我是光荣的小交警""今天我当小交警""我为警徽添光彩"等活动主题,引导中小学生设计自主活动。 学校与交警部门要建立经常的工作关系,各中小学要聘请交警为校外辅导员,每学期至少请交警为学校作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专题报告,同时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学生"活动,积极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交通志愿者、义务交通宣传员定期到岗亭协助交警指挥交通,组织与交通干警一道走上街道、走进社区向广大居民进行交通法规的知识宣传。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见识,学到实际本领。
6.以点带面,抓好示范。各区县教育局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通过举办主题班会、有奖征文、文艺演出和夏令营等活动,强化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着力提高青少年儿童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好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通过学生将交通法制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2008年上半年以前,各个区县要努力创建一批"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
五、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充分认识深化文明交通工程是举办全国农运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突破口和重要举措,是切实改善我市交通秩序和道德环境,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展示泉州市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中小学校要结合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共同为我市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2.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根据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阶段性推进的进程,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实践活动。各项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新载体、新方法,把文明交通的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教育寓于生动丰富的活动和自觉参与的道德实践中,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文明交通习惯和行为的养成,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全面实现宣传教育的全方位覆盖,提高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效。
3.总结经验,深化活动。各区县教育局要积极发现和培养典型,注意总结经验,对在活动中涌现出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加以推广。要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综合评定,为全面提升全市文明交通工程的成效奠定坚实的道德法制基础。各区县要在2008年4月30日前,将本县(市、区)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小结报泉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评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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