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7-00012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1-25
各大中专院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修订稿)》和泉州市《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全市"平安校园"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学校对照《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并提出申报的基础上,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考评标准》的内容对2006年度申报单位进行逐一认真细致考评验收,现将考评验收后符合"平安校园"条件的10所学校予于公布并授予"平安校园"牌匾。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永春师范学校
泉州慈山财经学校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泉州第三中学
仰恩大学附属中学
泉州市盲聋哑学校
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
希望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戒骄戒躁,继续抓好学校综治、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进一步优化。未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应认真查找差距,按照《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力度,争创"平安校园"达标单位。
泉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公安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教育工委、市安监局,各县(市、区)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月2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