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6-00075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6-01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及举办中学生禁毒征画比赛的通知
    时间:2006-06-11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职校):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十一部委关于《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及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省、市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在6月份"6.3"虎门销烟纪念日至"6.26"国际禁毒日,在全市中小学(职校)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及举办全市中学生(职校)禁毒征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参与禁毒教育,构造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广泛发动师生支持、参与禁毒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迅速掀起禁毒宣传教育高潮,营造人人禁毒、拒毒的社会氛围。使全体师生进一步认清毒品危害,切实提高全体师生抵御毒品的能力,进一步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和社会化禁毒工作进程。
      二、目标任务
      各地各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和《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在普及经常性毒品预防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禁毒集中宣传教育的有利时机,配合各级禁毒机构,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要特别注意发挥去年我市举办的学校禁毒骨干教师的作用,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计划、丰富多彩的活动方案。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学校德育与法制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禁毒意识和拒绝毒品能力。
      三、活动内容
      (一)各地各校在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广泛开展"四个一"禁毒主题教育活动,即举行一次禁毒主题班会,组织观看一部禁毒VCD教育片,举办一场禁毒知识讲座,出一期禁毒宣传板报,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举行禁毒文艺演出或举行禁毒知识竞赛,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社区宣传禁毒知识、参观禁毒展览馆等。各地各校可采取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且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自觉远离毒品的意识和抵制毒品的能力,确保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
      (二)中学生(职校生)禁毒教育征画比赛的有关事项。
      根据市禁毒委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中学(含职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征画比赛。
      1.主题:"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2.参赛对象:全市在校中学生及职校学生
      3.参赛形式:
      ①职校学生:招贴画,图画纸全开喷绘,并附电子文件(JPG格式)。
      ②中学学生:漫画或卡通画,8开图画纸。
      4.注意事项:
      ①参赛学生的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法律后果自负)。
      ②参赛作品必须扣紧主题,富有新意,具有明确的宣传教育及警示作用。
      ③每个县(市、区)教育局应在初选的基础上,各选出优秀作品10-15个作品(分职校组和中学组),市直学校选5个作品于6月30日前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并发给证书和奖品。(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四、各地各校要及时收集禁毒宣传教育中的好题材、好做法、好形式,对宣传教育中涌现的好人好事要给予大力表彰,请各地各校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情况于6月28日前报泉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附件:禁毒标语口号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禁毒宣传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未保办、市禁毒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6月1日印发

    附件:禁毒标语口号
    1.预防毒品危害 保障身心健康
    2.毒品是人类的公害 吸毒是犯罪的祸根
    3.毒品不除 永无宁日
    4.禁绝毒品 人人有责
    5.禁绝毒品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6.参与禁毒斗争 构建和谐社会
    7.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8.莫沾毒品 莫交毒友
    9.全民动员筑起防毒反毒的思想防线
    10.依法宣传毒品危害 增强学生法律意识 培养遵纪守法公民 坚决参与禁毒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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