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6-00018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2-2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支队直属各大队: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进一步深化创建"交通安全校"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于2006年3月-5月份联合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征文比赛以交通安全为主题,作品应由学生自己创作、撰写,题目自拟。要求选材新颖、内容健康,能够充分表达学生的真情实感,力求体现地方特色和各地各校交通安全教育的成果。
二、参赛对象
本市范围内中小学校学生。
三、征文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2006年3月1日以后创作的。
(二)凡参加过省、市级以上比赛获奖或公开发表的作品均不得参赛。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三)交通安全征文主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叙述个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出行、道路交通管理和教育等的认识、经历、感受。体裁不限,征文字数在1500字以内(诗歌除外)。征文稿件中须在文稿的最后一张的下方注明县(市、区)、学校、班级、姓名、家庭地址、电话号码、指导老师等,并提交纸质文稿(A4纸)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本。
(四)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进行复制或在宣传媒介报刊上发表,不另行支付稿费。
四、活动奖项设置
征文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每组均设一等奖5名,获价值200元的奖品;二等奖10名,获价值100元的奖品;三等奖15名,获价值50元的奖品;另设县(区、市)教育局组织奖3名,获价值500元的奖品。所有获奖人员均颁发证书,获组织奖单位均颁发奖牌。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
此项活动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组成活动组委会,全市各地的教育、公安交警部门成立相应的组委会,并在各中小学校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学生踊跃参加比赛等工作。
(二)作品征集和评选
作品征集和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
1、各县(市、区)组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所有征集的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经初评后,各县(区、市)分别选送高中组作文15-20篇;初中组作文15-20篇;小学组作文15-20篇(市直学校每校各送3-5篇)。各地选送的参赛作品必须于4月14日前把纸质文稿和电子文本(集中一盘)送交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逾期不予评选。
2、市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的选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和名次,并根据各地组织比赛、选送作品和获奖等情况确定组织奖的获奖单位。
(三)举行颁奖仪式。
市组委会拟在4月底5月初举行一个隆重的颁奖仪式。届时组委会将邀请市领导、各有关部门领导、评委、获奖人员代表、获奖单位、新闻媒体参加。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地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把此次活动作为学校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各地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广泛发动辖区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比赛,通过比赛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比赛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起全社会都来关注比赛,关注交通安全,取得"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效益,在全市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交通安全 征文 比赛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市委办、市府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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