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5-00120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5〕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11-21
    关于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2005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5-12-04 00: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活动,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0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泉治市办[200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就"12.4"法制宣传日有关宣传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5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围绕这一主题,要重点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宣传宪法所体现的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在学校中努力形成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治校的良好环境;引导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依法正确行使教育教学权力,引导好广大在校青少年学生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小公民。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在本系统内认真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治校的要求,进-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促进教育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教治校进程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05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各地、各学校要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在总结去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抓好以下活动:
      (一) 通过举办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讲座、"12·4"法制宣传日座
      谈会、法律竞赛、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课程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适当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并通过举办学法、宪法知识讲座、"12.4"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主题班会、法制培训等形式,着力学习宣传宪法,积极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国普法办与有关单位举办的青少年法制知识大赛、法制动漫作品大赛等竞赛活动。
      (二) 各县(区、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法制图片展、讲座等活动进行较为集中的普法教育。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资源组织生动直观、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少管所、戒毒所、监狱、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学法用法实践,开拓、活跃第二课堂。
      (三)积极配合、协同各地新闻媒体,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结合普法二十周年纪念,重点宣传报道二十年来特别是"四五"普法以来我市各地各校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成就,以及教育战线干部群众、师生学法用法的生动事例和法制宣传工作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文艺宣传队伍的力量,精心组织排练一些形象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组织专场法制文艺演出,使广大师生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教育;争取在12月4日当天,配合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法制猜谜、法制展览、街头法制文艺演出等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寓教于乐的活动气氛。
      (四)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教育网站普法专栏提前对当地"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及时报道各地、各校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重大活动的消息;编印"12·4"活动宣传资料,把此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及相关知识通过学生送到家长手中;在集中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搜集学法用法的生动事例和法制宣传工作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总结推广,促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持久深入、健康有效地开展。
      五、活动要求
      ①各地、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党委和执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指导,推动宣传日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②要突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宣传主题,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维护宪法的尊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保证活动取得积极效果,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采用多种形式营造维宪氛围,切实保证宣传工作的力度,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有效的社会影响。
      各地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泉州市教育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12.4" 法制宣传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组、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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